東南亞最長的雪山隧道即將通車,因應交通部通車在即之緊迫性,
台北縣政府消防局成立 <雪山消防分隊> ,協助維護隧道消防搶救之效能,
提高隧道行車之安全性.成立屆時約半個多月時間,10名消防隊員的食衣住行無不被處處刁難,
苦不堪言.臨時廳舍位於高工局北區工程處頭城工務段的行控中心內,
由於位處坪林山區,各項生活機能並不方便,加上一開始進駐時,
工務段副段長就表明不給消防隊搭伙(行控中心內有餐廳),
造成隊員只好每天派人騎機車下山買東西吃,遇到坪林常下雨的氣候也只能開車下山採買;
再者居住環境擁擠,8個隊員加上正副主管共10人分配到兩間房間,
寢室還得充當值班台.辦公室.餐廳及會客室...等雜項功能,
在台灣救災人員比工人還不如;室內大型公務車庫僅分配到一小格必須停滿4輛消防車輛,
若超出停車範圍還會被警衛驅趕(行控中心室內大型車庫共有四格,高工局只停一輛工程車,
分配給消防車一格,空下兩格擺放雜物和養蚊子),在台灣救災車輛比雜物還不如;
再來就是私家車停車問題,10名消防員有8名開車來這位處偏遠之處,幾乎都是以隊為家的年輕人,
車子也必須停在行控中心內,到目前為止,中心人員幾乎天天派人驅趕我們(副段長下令驅趕),
不准上班的消防員私家車停入中心停車格內,
叫我們停到半公里遠未畫停車格且未設管理員的空地(堆放電纜用空地),
那車輛失竊或遭破壞誰負責,況且還有些人是剛買的新車,實在是不合法理情,
何況中心工作人員所停的地上停車場還有空位,寬闊的地下室常只停2到3台車,
空下來的地方也是養蚊子和擺雜物,姑且不論地下室當停車場的合法性如何(沒畫車格也沒停車場該有的消防設備),
但花大錢在地下室車道入口建遮雨棚這也是不爭的事實,那我要問,地下室是做何功用.
行控中心權責這麼大,
卻不願意替救災人員好好規劃和解決這些種種的小問題,一再極盡所能刁難消防人員,
身為東南亞最長隧道救災人員的我,感到很悲哀和難過,公家機關間就如此惡鬥,
那民眾的身家性命安全何來......乞求有人能重視我們......!!
(註:1.感謝曾幫助過我們的消防局各級長官 2.隧道通車在即,希望大家注意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