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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文章] 失戀保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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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lord2006 發表於 2006-3-4 12:23: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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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封後,超過七天,請放置冷藏庫。」這是,我在囍餅包裝上,發現的保存期限,那麼,當愛逝去後,失戀的保存期限該是多久呢?


男人,在戀情結束的一個星期,找到新女友,男人是留外的,該可以算半個ABC,屬戀愛市場裡的搶手貨。關於他過去的戀情,我不大清楚,也沒必要了解,剛回台灣,看到他與前女友仍甜蜜通著越洋電話,一個星期後,我聽說了他新戀情。我感嘆,他對感情的接受度是如此的快速,忘記一個人竟可以是這樣的時間,那天,我氣沖沖的在他屁股踹了一腳,邊罵著「你這濫人,怎可以如此快忘記一段感情,馬上去接受另一段感情呢?」也許,是因為新女主角我也認識吧!所以,有點超越的激動。


一個晚上,兩個人電話不斷,在一旁的我看的頭昏昏。
我詢問著男人:「你是用啥麼心態去面對呢?」
男人:「這次也不是我提出分手的,我是被甩的,在過去幾年中,我被他甩了好幾次,我也都乖乖的認命等待她回來身邊。」

我問:「你這樣說,那代表,其實,後來就算她回到你身邊,你也都只是責任所以接受她囉!根本沒有愛情!」

他說:「如果我不愛她,我怎可能跟她在一起,只是我也累了,這次又是她主動說分手的。我本就很看不起,那些為了愛情哭哭啼啼的男女。所以,我去追求我的愛情。」

我說:「你可以不必哭哭啼啼,但一個星期你能忘掉幾年的感情嗎?」



男人繼續講著行動電話,哪怕所有人的行動都沒電了,他仍繼續努力的借著電話跟新女友話裡纏綿,而恰好所有人只剩下我的電話有電,他一次又一次的借著電話跟新女友說話。時間是半夜一點。這樣的舉動是熱戀中男女的現象,一個剛失戀的男人,一下子又成了熱戀中的男人,深深讓我感到匪夷所思。



失戀的傷,要多久來療?一天、一星期、一個月還是一年。我在愛情路上走的坎坷,曾花過三年多來療一個傷,直到自己真正喜歡上另一個人。比起別人,我的三年似乎是太長了。而我無法了解一個剛失戀的人,快速接受新戀情的心態,是什麼樣的心情,在他失戀的保存期限又該是多久。有人跟我說:失去一個魔鬼時,再找一個魔鬼,是你忘掉之前的魔鬼的一個法子。而我總是做不到,我不知道,那段真心付出的感情,為什麼可以說忘就忘,這,不是工作,當你離開一家公司時,隔天就可以去新公司上班,就算去了新公司,我相信也是需要適應期的。雖然我大多是換工作,隔天就在新公司了。工作可以說再見就再見,感情也可以嗎?如果也是如此簡單,那感情真正存在的價值又是什麼?


我不是說,失戀一定要讓自己很難過,一定要一哭二鬧三上吊或終日以淚洗臉,但花了時間和心力經營的愛情,當它逝去時,是否也該有保存期限,然後,在失去中找尋問題。我也一直認為,當愛情會逝去時,就算是一方拋棄一方,兩個人也都一樣要負起責任,只是多寡爾已。因為愛情本就是兩個人的問題,在愛情的國度裡,你很難說誰對誰錯的,真正的對錯只有當事兩個人明白。



失戀二字聽看起來像滄海,瞄瞄茫茫,不知道自己多久會走出那傷痛。那麼,失去後要花多久的時間來保存這期限呢?看來,只有當事人來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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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寧安 於 2006-3-4 20: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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