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其他] 前警政署長羅張病逝

[複製連結]
老潘 發表於 2006-3-31 20:06: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25088|回覆: 14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2+112006033100040,00.html

2006.03.31  中國時報    前警政署長羅張病逝
陳璧琳、蕭承訓/綜合報導

    前警政署長羅張,昨日下午四點二十分,因心肺衰竭病逝在國軍左營醫院,享年八十三歲。

    年歲已高的羅張,近兩年來身體健康較差,進出醫院治療多次,這一、兩個月來,長住在醫院治療養病,其兒女、女婿十分孝順,常服侍在病塌前。院方表示,羅張年事已高,器官呈現自然老化與衰竭,其中以心肺功能較差,昨日下午四點多辭世,死前十分安詳。


    羅張係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十六期,江西省新建縣人,曾任海軍陸戰隊司令、警備總部副總司令,於民國七十三年七月一日以軍人身分調任警政署第四任署長,至七十九年八月四日回任軍職,以陸軍二級上將榮退。軍旅出身的羅張,在警政署長長達六年的任內,秉持軍人強硬的作風,加強警政革新,推動五年警政建設方案,大幅充實基層警力及警用裝備器材,並成立「自強中隊」整飭警紀和快速打擊犯罪的霹靂小組,在改善交通秩序等重大警政治安工作均有建樹。
=======================================================



他是最後一任軍轉的警政署長,民國74年任內成立『霹靂小組』,台灣警察在兵器暨戰術運用開始進入新時代,頗值一提的地方。
sharka 發表於 2006-3-31 20:58:0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老潘 於 2006-3-31 20:06 發表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2+112006033100040,00.html

2006.03.31  中國時報    前警 ...


霹靂小組的事情
問木瓜爺就對啦..................
鐵山裝騎 發表於 2006-3-31 21:03:47 | 顯示全部樓層
最好的福利就是訓練
小弟記得這句話好像是前署長羅張先生所說

小弟曾經聽過一傳言
當時他調任警政署長時所帶的隨員為陸戰隊隊員
但是卻犯下了....
 樓主| 老潘 發表於 2006-3-31 21:45:1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鐵山裝騎 於 2006-3-31 21:03 發表
...小弟曾經聽過一傳言
當時他調任警政署長時所帶的隨員為陸戰隊隊員
但是卻犯下了....
應該是溫錦龍強盜集團案吧?
是不是陸戰隊轉警的不清楚,不過這件事是當時有一份黨外雜誌叫"80年代"踢爆的﹗﹗       因為之前警政署一直否認溫錦龍是警察。
ken4184 發表於 2006-3-31 22:03:2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記的該犯罪集團其中一個是陸戰隊退役的現役警員
他當時是當時北市警局局長嚴 x 熙的隨扈
而不是羅署長的隨扈
所以當時嚴局長因此事而下台
 樓主| 老潘 發表於 2006-3-31 22:37:2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n4184 於 2006-3-31 22:03 發表
我記的該犯罪集團其中一個是陸戰隊退役的現役警員
他當時是當時北市警局局長嚴 x 熙的隨扈
而不是羅署長的隨扈
所以當時嚴局長因此事而下台

那就是溫錦隆沒錯了,溫'確實是羅張的隨扈,但又是台北市保安大隊的員警,所以顏世錫自己請辭北市警局長。

這舊聞有提到一些:【按我一下】
LeoSheen 發表於 2006-4-1 00:14:35 | 顯示全部樓層
1.羅張應該沒有回任軍職,他是以備役中將身分晉升備役上將,這史無前例的備役將官升級的案子是由郝先生強力主導。很可惜羅張對侍衛溫錦隆(原為羅張當海陸司令的傳令)發生的「殺警奪槍案」,沒能做好危機處理,煮熟的鴨子(國安局長)飛了。
2.「殺警奪槍案」:
   涉案人員有5位,首腦林忠誠、羅張侍衛溫錦隆、洪敏雄及林順建與林本建兄弟,其中林忠誠、溫 錦隆、林順建為海軍陸戰隊同梯,溫錦隆被選為當時陸戰隊司令羅張傳令,羅張轉任警政 署長後,已退伍的溫錦隆遂再擔任羅張侍衛(隨扈)。
      「殺警奪槍案」集團共殺了3位警察,犯搶奪案百多次,當時大台北地區的勤治單位卯足了 勁,就是破不了案,尤其警政署壓力更大,沒想到案子破了以後,對當時警政署長羅張來說,反而是惡夢開始。因為破案數天後,有報紙爆出「溫錦隆是警政署長羅張隨扈」,羅張極力否認。過幾天又有報社刊出數張不同時間、地點「溫錦隆均於羅張身邊」的照片,引證「溫錦隆是羅張隨扈」,羅張改稱:「隨扈換來換去,我當然不認得。」,後來又再被爆出「溫錦隆原為羅張當海陸司令的傳令」後,羅張就坳不下去了。
   在此順便爆舊消息, 這「殺警奪槍案」,差點變成「殺憲、警奪槍案」。這是案子破後數天,聽林忠誠親口說的,雖然數天後我有將此事通報101組賴姓分組長,不過這種不可能有後續的情資,極可能被存參了。

3.預謀「殺憲兵奪槍」經過:
(1)尋找目標:
    話說以林忠誠為首的5人幫,在殺了汐止分局2位機車巡邏的警察及1位哨上打瞌睡的台北市民生社區駐衛警,奪了3把轉輪手槍,同時幹了近百件搶奪案後,始終覺得火力不過強大,唯恐萬一需要與憲警火拼時遠居下風。在尋尋覓覓下,終於尋找到目標----百齡橋憲兵哨(雙哨)。該處位於交通要衝,四通八達,脫逃路線有多重選擇。哨所孤立(與駐紮營區),雖是雙哨,但離駐紮營區將近百米,支援時效受影響。尤其該哨手中那2把65步槍,實在哈很久了。
  (2)觀察敵情:
    A.伪裝成路人,統計警察巡邏會哨時間密度,發現警察巡邏會哨時間都是
    在某些固定時段, 很好避開。
    B.估算該哨如能向部隊示警,部隊人員得到訊息後,至少要1分鐘才能支
    援到哨。
    C.結論:選定凌晨3點10分為最佳時間,因為3一5的哨剛上來,還迷迷糊
     糊,且不會遇 會哨警察。以2 對1 方式,先向還在迷迷糊糊中的3-5哨下
    手,另2名藉著(另1憲兵)準備支援時,俟機下手。
(3)實施演練:先了解憲兵學那些戰技。
      重點: 藉機靠近、發動攻擊,30秒內完成的話,即使被部隊安官發現,
仍可從容脫離。
    林忠誠並經常對其他成員實施「精神動員」:強調憲兵的可恨之處…..,
    以加強成員「恨敵殺敵」意志。
(4)第一次攻擊
    A.林忠誠、林順建、溫錦隆各攜手槍一把,林本建帶刺刀一把。
    B. 林順建、溫錦隆為第一組:先騎機車一部,通過正哨、副哨後,在副哨後方5公尺處假裝修車,藉機向副哨下手。
     C.林忠誠、林本建為第二組:騎機車一部,至正哨前(約3公尺),假裝熄火,林忠誠由後座下車,邊走向憲兵邊問話:「憲兵長官……..」。
    正哨憲兵:「站住,不要靠過來,有話在原地說!」並且將「夾槍」姿勢改為「端槍」,而且邊回話邊向後移動。
    副哨則同時發聲:「正哨!有事嗎?.」,並且迅速向正哨靠攏。在正哨附近假裝修車的林順建、溫錦隆來不及跟近。
   林忠誠眼看雙哨合一,而且很有警覺性,自知無法得手,只好放棄襲擊計畫,就故意說:「只是要問最近公共電話而以,那緊張幹麻…..」,然後騎著突然修好的機車離去。
(5)第二次攻擊
約5.6天後,再以同樣方式,企圖襲擊,該哨不同憲兵2名,仍然有高度警覺,再放棄。
(6)轉移目標:
   經過2次的失敗,這5人幫決定放棄攻擊百齡橋憲兵哨,因為該哨憲兵有高度警覺,襲擊成 功機率不高。所以,改選其他哨守。經過約10天後,選定健康路的「空軍醫院」大門哨及三軍總院"住院部"的大門哨,因為:經觀察後發現,該2 哨所常「精神不繼」…….
(7)(功敗垂成):正準備下手時,由於在林森路及南京東路口出了事,一死一傷被警察逮捕,連帶另2名同夥也被逮,所以「空軍醫院」及「三軍總院」大門哨,也免除了ㄧ次大考驗。

*給現役學弟的忠告
不論你擔任什麼哨,常會有1雙看不見的眼睛,在偷偷的觀察你,再來會發生的事,就看那那背後的動機了。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19-1-26 17:39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2貢獻 +5 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Lemis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steven + 5 精品文章

檢視全部評分

hpk999 發表於 2006-4-1 01:24:1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7 LeoSheen 的帖子

在此順便爆舊消息, 這「殺警奪槍案」,差點變成「殺憲、警奪槍案」。這是案子破後數天,聽林忠誠親口說的,雖然數天後我有將此事通報101組賴姓分組長,不過這種不可能有後續的情資,極可能被存參了。

LeoSheen長官: 所說 賴姓分組長.....是 賴x煌 嗎????
LeoSheen 發表於 2006-4-1 01:33:1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pk999 於 2006-4-1 01:24 發表
賴姓分組長.....是 賴x煌 嗎????  



不是.是賴x政.如果有猜到.請不要把全名報出來.
hpk999 發表於 2006-4-1 08:02:2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9 LeoSheen 的帖子

報告長官:
此案不只有存參.還有建檔.....沒記錯的話.一年一次(7天)..清泉崗(情工幹部講習).更拿出來案例宣導過(情工要領)....此案就是其中之一教材....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11-21 22:12 , Processed in 0.033133 second(s), 7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