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轉貼]又是卡債害死現役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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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mp202 發表於 2006-5-3 00:25:4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8w 於 2006-4-27 02:16 發表
台湾,哎.........无可救药了.


看到這位j8w仁兄的話語,再看看他的論壇職稱 " 憲訓學兵 " ,實在覺得有辱我們中華民國憲訓中心的招牌,雖然他並不代表全體的對岸人民,但怎麼都沒有對岸的論壇成員出來糾正他呢?
請問版主可否比照憲訓中心的模式將他憲退呢??
auditorkimo 發表於 2006-9-13 15:54:0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inesemp202 於 2006-5-3 00:25 發表


看到這位j8w仁兄的話語,再看看他的論壇職稱 " 憲訓學兵 " ,實在覺得有辱我們中華民國憲訓中心的招牌,雖然他並不代表全體的對岸人民,但怎麼都沒有對岸的論壇成員出來糾正他呢?
請問版主可否比照憲訓 ...

大陸的朋友請別管我們的家務事好嗎?多檢討你們自己比較好。關於這個新聞,Tony想分為三個部份來分享:
1.就當事人而言:不管是搶劫或自殺,都應該嚴厲譴責,這種死都不怕的行為,怎會怕活著好好解決債務所衍生的任何問題呢?沒有任何問題是無法處理的。更何況欠債頂多就是還錢,不會抓去關的啦!(真是傻兵,如果有人暴力討債或威脅你,找連上長官弟兄準沒錯啦!還能幫隊上破獲一次刑事案件,至於要如何讓他們入罪與繩之以法,實在很簡單...)
2.就親友弟兄而言:多多關懷你身旁的親友弟兄,一發現有異狀,務必邀集多位親友弟兄共同開導並協助提供解決方法,不要讓當事人做傻事。尤其是要注意是否面臨暴力討債的公司非法討債或恐嚇,讓當事人情急之下鑄下大錯。
3.就政府而言:政府最大的功能就是要營造人民有安居樂業的環境,把那些暴力討債的公司全力掃蕩,並讓負債的老百姓有活下去的希望與更生的方法。

前幾天也有現役刑事偵查員搶劫農會的新聞,再加上多起全家共赴黃泉的案例,這些都反映了許多老百姓日子真的很難過,在低收入高物價的時代,確實有許多父母孩子生活極為"拮据"。我最怕發生下列情形:
1.就當事人而言:認為是政府、家人或社會對不起我,讓我走投無路。
2.就親友弟兄而言:認為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他都已經成年了,如果不說出來,我有什麼辦法?
3.就政府而言:認為國家有法律,他犯法就要依法嚴辦,個人做事個人擔.....。

上述三點都是角色錯亂,不負責任的講法。讓我們共同努力來營造一個有溫情有節制有愛心的社會吧!

[ 本帖最後由 auditorkimo 於 2006-9-13 20:24 編輯 ]
a122b357 發表於 2006-9-13 16:10:50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的兵怎麼會沉淪到這種地步呢???
難道真的是學長沒辦法教  讓部隊教育下陷
不知道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嗎???  
偶在中心時  曾有一位495梯士官大隊學生逃兵  抓到後  在看守所過了三個月  送到我們連上來  繼續服兵役  不到兩個禮拜的晚上  又再度逃兵  後來  唉~~
逃亡期間  搶劫2次  判死刑  ...........一條生命就.....
9527 發表於 2006-9-13 16:18:50 | 顯示全部樓層
卡債害死人這事講實在的,當事人長這麼大,他父母養他好說也有二十年左右,都管不好他了,送來部隊第一天開始,犯的錯全都是部隊的錯,當兵前的不良習性及嗜好才是事情的因果吧…卡債的現象應該是社會的責任及教育的問題,並不能全怪部隊,因為這是社會普遍的現像,卡債害死人的新聞及自殺的新聞也時有所聞,這已經是國家的社會問題了,今天會報部隊這樣,也是因為他剛好在當兵而以,只是軍方比較好欺負經常概括承受,所以媒體都用放大鏡來看事情。
ponkoo 發表於 2006-9-13 17:07:5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122b357 於 2006-9-13 16:10 發表
現在的兵怎麼會沉淪到這種地步呢???
難道真的是學長沒辦法教  讓部隊教育下陷
不知道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嗎???  
偶在中心時  曾有一位495梯士官大隊學生逃兵  抓到後  在看守所過了三個月  送到我們連上來  繼 ...



我們這一期的同學耶
我怎麼全然忘了這事
學弟知道這事件的始末嗎
好讓我好好回想回想..
a122b357 發表於 2006-9-13 18:06:5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onkoo 於 2006-9-13 17:07 發表



我們這一期的同學耶
我怎麼全然忘了這事
學弟知道這事件的始末嗎
好讓我好好回想回想..

當時  應該是該員在士官大隊第一次放假  未按收假規定回隊  進而逃兵  後經緝逃人員抓回  看守所待了三個月左右  分發至我們29c  起初  大家不知他的來路  一星期後  大概知道他是495的學長  為何進我們這一梯  我們全然不知  2週後的晚上  他趁晚上休息時間  藉口上大號  將衣服拿至廁所  於當晚的01:25跟內衛兵報備上廁所後 換衣翻牆而出  開始了另一次的逃兵  事件發生後  連上一位魏姓士官  在幾週後將他抓回  送至軍事看守所  事件過後  連上班長告訴我們該員的狀況  因他在逃亡期間搶劫2次  知法犯法  軍法宣判死刑
唉............下場就是...打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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