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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戰】政四將併入憲兵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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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5-8 23:53: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10010|回覆: 5
小弟認為併入憲令部的話,剛好可以利用憲兵具備軍司法警察的身分,可以查一些政戰不方便查或是法令不允許政戰查的事情。例如前陣子的八軍團地下錢莊案,政戰體系就無法到軍官的家中查有無涉暗事證。而政戰體系如果只能在營區內查的話,基本上0800專線就可以有基本的保防和監察的功能啦,不需要特別擺一個輔仔在主官身邊,盯著看主官有沒亂搞。

轉貼自東森新聞報http://www.ettoday.com/2005/05/08/91-1787913.htm

楊文賢少將接八軍團政戰主任 政三、政四體系出線
2005/05/08 23:34
記者林弘展卅台北報導

國防部長李傑因為八軍團少校經營地下錢莊案,嚴予處分包括前陸軍第八軍團司令趙世璋、前八軍團政戰主任黃源華等12位將領,不過被記過調職的黃源華因為李傑下手過重,最近被調往中科院擔任政戰主任一職,陸軍第八軍團政戰主任,由原任中科院政戰主任、名法醫楊日松博士的兒子楊文賢少將接任。

此外,當時也是被記過調職的國防部軍事安全處處長張和興少將已提出退伍申請,遺缺內定由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長宋嘉瑞上校接任。

由於楊文賢出身政三監察體系、宋嘉瑞出身政四保防體系,因此兩人備受重用的佈局,與政戰體系著重讓政三監察、政四保防功能獲得重視有關。

據調查,目前政戰系統的政四保防組織將要脫離政戰體系,內定編入國防部情報次長室增設「反情報處」或「軍事安全情報處」;另有一個建議是將國軍政四保防也就是現在稱為軍事安全處的單位,編入憲兵司令部,以方便與各情治單位互通危及軍事安全的情資,但因編入憲兵司令部後的政四保防系統位階似乎有降編之嫌,有關政戰系統的政四保防部門何去何從,將等軍事與政戰部門協調後再做決定。

據軍方內部透露,新任陸軍第八軍團政戰主任楊文賢少將,是資深政三監察官出身的政戰將領,早年曾是海軍上校尹清楓命案的專案小組成員之一,曾經在屏東的空降特戰司令部擔任政戰主任晉升少將後,再到國防大學戰略學部進修後,調任憲兵司令部政戰部副主任,並在今年三月調任中科院政戰主任。

新任中科院政戰主任黃源華少將則也是空降特戰司令部政戰主任出身,他是前國防部軍事發言人黃穗生的妹婿,因為黃穗生被認為是前國防部長湯曜明所謂湯家班的化妝師,因此,接任陸軍第八軍團政戰主任沒幾個月的黃源華,因為八軍團少校副營長兼營地下錢莊案遭到李傑部長列為重懲對象之後,外界都認為黃源華就沾這麼點湯家班的光環而成為重懲標的。

至於可望調升國防部軍事安全處處長的現任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長宋嘉瑞上校,為政戰學校24期,歷任陸軍軍團、金防部政四組組長、陸軍旅政戰主任及聯勤司令部保防安全處處長等重要職務,學、經歷完整,對國軍保防實務工作,具有相當深入研究。
fzkbr 發表於 2005-5-9 16:56:29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想法在小弟我的心裡已經很久了,在本論壇陸戰隊北遷加入首都衛戌Page2中有發表過~~

Originally posted by fzkbr at 2005-3-24 11:09 AM:
不過小弟認為 ...國軍要裁,還不如從政戰下手:
1.政戰綜合- 回歸人事單位
2.教育宣導- 一般性的歸作戰訓練,心戰方面歸特戰單位
3.保防監察- 去掉繁雜的層層機制,以有司法功能的憲兵體系輔以法律專業單位執行。而且可以跟情治機制結合。(我沒記錯了話保防監察本來就不限政戰科的)
4.福利眷服- 不是本來就應該是聯勤的事嗎? 也可以協同行政院相關單位。
5.心輔- 衛生單位
6.申訴案件- 也許是唯一需要政戰的項目,不過也可由軍法、憲兵、人事單位分工執行


關於政戰的問題,還有一次在湯規李改又一案例 明年起 飛彈部隊改隸空軍中MP269C570T也提到~~
Originally posted by MP269C570T at 2005-4-24 06:17 PM:
政戰監控部隊的功能性就小多了,剩下如文宣、眷服、保防、監察、心戰等工作,軍事幹部就可以做了,美軍有專職心戰部隊,但沒有專職政戰幹部。政戰的功能不可廢,但不一定特別需要獨立一個政戰兵科。
...

[ Last edited by fzkbr on 2005-5-9 at 05:03 PM ]
老潘 發表於 2005-5-9 18:37:10 | 顯示全部樓層
確實要跟著法治化的趨勢走!
威權時期總政戰龐大的反情報體系可以無視規律地進行情報活動(預防與鞏固);民主化的今天,可能一個小小的電話監聽都會導致自己已經觸法!

給予法制功能或納入國家情報體系(含憲令),都是不錯的構想...
 樓主|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5-9 20:18:53 | 顯示全部樓層
不過小弟有一個疑問,情報體系小弟認為可粗劃分為軍事情報體系與非軍事情報體系兩種。
軍事情報體系蓋為軍事情報局之類的,偵查敵軍動態與建軍備戰方向的情報,非軍事情報就如警政、海巡等等治安維護的情報與偵防。
非軍事情報體系的比較好法制化,也比較不會有爭議。軍事情報體系的要法制化,可能還是會有一大段路,而且小弟也認為不太適合太法制化,畢竟是和敵軍諜對諜,牽涉到國家安全的部分,還是需要一些見不得光的手段來搞情報。
但是缺點就是很有可能用見不得光的手段,撥一些情報能量來做國內部分的情報。
向美國的CIA不就是只負責美國境外的情報事務,合法非法的手段都可以用,FBI負責國內情報事務,就只能用合法手段。
我們要向美國那樣分工精細,負責國內的就是國內,負責國外的就是國外,可能沒那麼容易。
而且權力使人腐化,當有權力管到情治系統的話,一些既有的"福利"總是要留著已備不時之需咩。
老潘 發表於 2005-5-9 21:17:35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MP269C570T at 2005-5-9 20:18:
不過小弟有一個疑問,情報體系小弟認為可粗劃分為軍事情報體系與非軍事情報體系兩種。
軍事情報體系蓋為軍事情報局之類的,偵查敵軍動態與建軍備戰方向的情報,非軍事情報就如警政、海巡等等治安維護的情報與偵防。
非軍事情報體系的比較好法制化,也比較不會有爭議。軍事情報體系的要法制化,可能還是會有一大段路,而且小弟也認為不太適合太法制化,畢竟是和敵軍諜對諜,牽涉到國家安全的部分,還是需要一些見不得光的手段來搞情報。
但是缺點就是很有可能用見不得光的手段,撥一些情報能量來做國內部分的情報。
向美國的CIA不就是只負責美國境外的情報事務,合法非法的手段都可以用,FBI負責國內情報事務,就只能用合法手段。
我們要向美國那樣分工精細,負責國內的就是國內,負責國外的就是國外,可能沒那麼容易。
而且權力使人腐化,當有權力管到情治系統的話,一些既有的"福利"總是要留著已備不時之需咩。
實話....
MP0571 發表於 2005-7-31 21:53:35 | 顯示全部樓層
想當初大家在司令部的
最怕政三和政四了
一個搞監聽
一個搞軍紀監察
有時把大家弄得草木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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