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是......
我是偶發狀態下....上網找憲兵才發現這裡ㄉ.......
我會常來ㄉ...因為電腦是我ㄉ工作=.=
寧安提醒發言 :
很好, 林兄... 不可拖哨唷~ 再次歡迎您啦~
但是; 也請林兄... 不要再用注音文啦; 在下已為您刪除了三次(三帖), 同時也勸導提醒/警告了三次, 也對您發了短消息提醒您(2006-0724-1106時發送; 請抄收), 現在這帖已是第四次注音文了, 這次不為您刪除; 就留做警世/給您自我提醒, 但不要再有第五次啦, 不然學長偶對您出軍紀操啦~
[box=yellow]寧安第四次勸導警告(這次不為您刪除注音文) : 論壇提倡正體中文, 請勿使用顏文字, 注音文, 火星文... 等非正體中文字符號, 若要表達心境; 敬請使用論壇內建表情符號, 在下謹依職權提出勸導警告, 敬請查照, 謝謝![/box]
摘錄版規
◆第八條 (提醒)
會員發表之言論,於標題中,出現「拜託」、「請問大大」、「新手疑問」、「急件」、「分享一下」,或其他無法從標題看出文章大意之用語者,管理員得逕行修改,或先以短訊息或於討論區版面提醒之。
前項規定於下列情形亦適用之:
一 會員使用orz、kuso,或其他非漢字之次文化文字(所謂火星文、顏文字、注音文)者。
二 會員發表之言論,雖未侵犯著作權,但未附來源者。
(按一下詳版規全文)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言論管理規定(九五)法字第九五0七0七號令
[ 本帖最後由 寧安 於 2006-7-24 11:39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