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其他]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發起的百萬人民倒扁運動,正式從今(12)天開始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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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Sheen 發表於 2006-8-12 17:08:2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14517|回覆: 20
摘自[url=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812/17/1z7m.html
]奇摩東森新聞報[/url]  
特別聲明:
我轉述這篇新聞,不在贊成或否定施明德反扁運動的正當與否,
而是感覺到有股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味道!
雖然,[url=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php?tid=18&extra=page%3D1&page=1
]美麗島事件[/url] 在人民民主意識已具水準的今日,已不復再現;
但是以施先生那「政治殉道者」的個性(如果沒因歲數變大,膽子變小的話。)只要他往凱達格蘭大道一坐,恐將是沒完沒了的事。
結局恐怕只有2條路:
1.找個罪名,把他往監獄送,把他與支持群眾隔絕,再來的,就看聲援者的決心與意志力了。
2.看著他絕食而死,然後面對他死後的衝擊。

雖然他曾因受深綠群眾排斥而連立委都選不上,但是他以另一種(不沾鍋)所代表著的形象,無疑是會受到相當群眾擁護的。

3年河東,3年河西。
當年美麗島事件的陳大律師,當了總統以後,卻將面對他曾經賣力辯護的關鍵當事人的挑戰,
如何收拾,大家拭目以待!

附帶提醒:
如有引用本話題發言者,請勿違反本論壇言論管理辦法規定內容!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言論管理辦法   ◆第九條(警告)
會員經管理員為前條之提醒,仍不改善者,記違紀警告一次。但管理員得先施以規勸警告。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違紀警告一次。但管理員得先施以規勸警告,並得鎖定回覆:
一   宣揚或貶抑特定宗教信仰之言論。
二 發表色情言論。
三 發表令人心生恐懼之言論。
四 發表歧視性之言論。
五   發表人身攻擊或挑撥他人作人身攻擊、爭吵之言論。
六 發表涉及民族主義之言論。
七 發表涉及中國統一或台灣獨立之言論。
八 發表有利或不利特定候選人或政黨活動之言論。
九 發表其他與各討論區名稱顯不相關之政治性言論。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6-8-13 00:59 編輯 ]
MP123 發表於 2006-8-12 18:06:51 | 顯示全部樓層
以下文章摘錄自「自由電子報」,可以說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觀察施明德先生,至於文章內容可能有點過激,但卻不失為提供大家一個另類思考的出發點,政治人物的一言一行,都是值得我們人民一再檢驗的,不是嗎?你可以不贊同金先生的觀點,但請不要以此文章為內容挑起筆戰!

http://www.taiwanus.net/news/shownews.php?id=31770
本連結網址之內文引用,來自<自由時報>

[box=yellow]大盤帽提醒:
依據<論壇言論管理辦法>第八條第2款(以下紅字部份)
................................................
◆第八條 (提醒)
會員發表之言論,於標題中,出現「拜託」、「請問大大」、「新手疑問」、「急件」、「分享一下」,或其他無法從標題看出文章大意之用語者,管理員得逕行修改,或先以短訊息或於討論區版面提醒之。

前項規定於下列情形亦適用之:

一 會員使用orz、kuso,或其他非漢字之次文化文字(所謂火星文、顏文字、注音文)者。
二 會員發表之言論,雖未侵犯著作權,但未附來源者。
................................................

本回覆文後段,關於轉貼《金恆煒專欄》之著作部份,並未清楚註明引用之來源網址(僅註明文章來自「自由電子報」),而將整篇著作直接轉貼..此舉恐引起"侵犯著作權"之爭議!!

是故,本人依管理辦法及職權,逕行將該文整篇刪除,改以連結網址之方式呈現,請會員以點擊連結網址方式,閱讀著作內文..不便之處,敬祈見諒!![/box]

[ 本帖最後由 大盤帽 於 2006-8-13 05:58 編輯 ]
阿士 發表於 2006-8-12 21:24:45 | 顯示全部樓層
當年全國通緝的頭號要犯,懸賞金額破當時紀錄一千萬耶!
當他被放出來時,竟然一生中被關在牢裡的時間比在外面多
在美麗島事件25週年時,也是唯一對當時受傷的憲兵弟兄道歉致意的政治人物
與當權者對抗是件辛苦的事,今天一把年紀了,他願意再站出來實在難得
而與那位國策顧問比起來,向當權者靠攏替當權者辯護,是比與人民站在一起輕鬆多了

台灣的未來在哪裡??
不能再當沉默的大眾,不能再讓有權力的人為所欲為
知識份子是永遠的反對黨,因為政府是要為人民服務,而不是成為既得利益者斂財的工具
npb_lions_18 發表於 2006-8-12 22:19: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LeoSheen 於 2006-8-12 17:08 發表
摘自[url=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812/17/1z7m.html
]奇摩東森新聞報  
特別聲明:
我轉述這篇新聞,不在贊成或否定施明德反扁運動的正當與否,
而是感覺到有股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味道!
...



個人淺見藏心裡就好,不好意思不經心發表了,小弟馬上刪除,再此再說聲SORRY!

[ 本帖最後由 npb_lions_18 於 2006-8-12 23:00 編輯 ]
 樓主| LeoSheen 發表於 2006-8-12 22:50:3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npb_lions_18 於 2006-8-12 22:19 發表



人民站出來吧,禮拜一馬上劃撥過去!


[box=yellow] 拜託.各位學長.不論你贊成或否定施明德反扁運動
請勿在本論壇表示響應或反對.
我於#1引述摘奇摩東森新聞報.主要是從憲兵勤務立場預判:
凱達格蘭大道或附近.可能又有得忙了.就這樣而已.
誠然.關心政治是(政治性)兵種的憲兵應具素養.
但是不宜在本論壇發表響應或反對.以避免引發政治口水戰.[/box]

謝謝npb_lions_18學長的配合.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6-8-12 23:05 編輯 ]
npb_lions_18 發表於 2006-8-12 22:54: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LeoSheen 於 2006-8-12 22:50 發表


拜託.各位學長.不論你贊成或否定施明德反扁運動
請勿在本論壇表示響應或反對.
我於#1引述摘奇摩東森新聞報.主要是從憲兵勤務立場預判:
凱達格蘭大道或附近.可能又有得忙了.就這樣而已.
誠然.關心政治是( ...



OK,OK,我刪掉!不好意思發表了我的個人意願與行動,SORRY,馬上刪掉!
Infantry 發表於 2006-8-13 21:20:57 | 顯示全部樓層
Leo長官貼的這篇新聞,恰恰是公民教育和憲兵訓練的素材,足證Leo長官是位有心人。又鑑於本論壇自我定位為優質論壇,因此希望各位會員,不要只是以三言兩語,抒發個人主觀情緒,否則容易違反論壇言論管理辦法第9條之相關規定。

以下僅簡單發表兩點淺見。

1. 施主席部分

施主席號召人民透過集會方式,從事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由於人民集會自由係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第14條參見),正當性無庸置疑。問題在於,若違反集會遊行法或交通法規時,其違法行為之正當性何在?個人認為,在於主張「市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而非「抵抗權」(關於抵抗權,參見就業法引爆 法國罷工大火燒不盡#10之介紹)。

關於「市民不服從」的概念,現任大法官許宗力參考美國學者John Rawls和德國學者Ralf Dreier的見解,對市民不服從的概念,定義如下:

「市民不服從指任何人基於政治道德良心之動機,以促使法律、政府政策或社會弊端變更為目的,單獨或與他人共同所為公開、非暴力之有意識觸犯法律規範的行為」。

詳細論述,有興趣者可以看一看許宗力的著作—法與國家權力,其中有一篇就是:試論民主法治國家的「市民不服從」。

許宗力在文章結語部分,引用德國當代哲學家哈伯馬斯的一段話,倒是值得在此援引:「市民不服從是成熟政治文化不可或缺的要素,故每一民主法治社會均視市民不服從唯一正常現象」。

2. 憲警人員執法部分

重點在於憲警人員執法不得違反比例原則。關於比例原則,各版憲法教科書都有敘述,請有興趣會員自行購買參閱,在此不加詳述。但仍願簡單提醒,比例原則具有憲法位階,乃要求憲警執法時,例如執行驅散或逮捕時,其手段不能逾越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

其實這部分恐怕是比較值得關注的,我不知目前鎮暴憲兵的訓練是否反覆強調比例原則,並針對比例原則開發出相應的執行技巧?若仍按以前的做法,將其視為「作戰」,則我國憲兵毋寧仍是極權國家之憲兵,非民主法治國家之憲兵。

此外就是,在憲兵責任區域內,不知最高指揮官是不是台北憲兵隊隊長?如果不是,最好趕緊修正,以儘量滿足憲兵司法警察的角色。換言之,211營在執行驅散時,只是台北憲兵隊之「工具」,是否驅散以台北憲兵隊在場負責人之命令為準。

評分

參與人數 3貢獻 +19 收起 理由
DDS + 4
G192 + 5 精品文章
chrishuang + 10 Infantry 步兵哥哥 好久沒看到你精闢的 ..

檢視全部評分

紅土伯 發表於 2006-8-13 22:33:1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8 Infantry 的帖子

從個人有限的、自以為的法理與良知的認知,覺得閣下寫的非常棒。
至於憲兵勤務的部分,中華民國的憲兵,是非常特殊而異於其他民主國家;
『極』度強調『領袖的鐵衛』,無法單純從『軍、司法警察』角度論述衡量。
博愛特區最高指揮官好像是202指揮官,202指揮部好像不再兼憲兵隊(個人不確定),若然,不但台北憲兵隊無法指揮211營。而且,一旦博愛特區有『大型』群眾活動,『負責任』的是202指揮官,真正指揮(美其名曰指導)恐怕是『盧』先生。台北憲兵隊的重點恐怕是『情蒐』和『與台北市警局協調聯繫』。
Infantry 發表於 2006-8-17 08:37:03 | 顯示全部樓層

倒扁加速 募款破4579萬

記者黃雅詩卅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發起百萬人民捐一百元倒扁運動,募款進入第三天,累積金額已達四千五百七十九萬餘元。眼見距離億元募款目標就要跨過一半大關,施明德感動地說,「人民的力量超乎想像!」

對於陳水扁總統安排九月出訪,施明德意有所指地說,「陳總統選擇去度長假也是一種解決方法」,度假到二○○八年五月。至於陳總統展現絕不下台決心,施明德說,「所有掌權者在他倒下去的前一刻都還很堅定。」

施明德說,群眾靜坐會「日復一日、日以繼夜」,不會在集會遊行法規定的晚上十點就解散,因為「世界上沒有朝九晚五的群眾運動」,集遊法是國民黨戒嚴後弄出的惡法,過去民進黨批判國民黨政府對抗爭群眾強制鎮暴,「今天民進黨執政敢動用軍隊對付人民嗎?我想他們是不敢的,否則就是換了位置換了腦袋!」

據了解,因應倒扁可能提早發難,施明德近日每日都召集決策小組成員開會。施明德透露,他已開始思考群眾靜坐的各種細節技術問題,除必要的流動廁所,還考慮搭置帳棚供老弱婦孺休息,甚至要有哺乳帳棚給還在餵母奶的媽媽。

施明德昨天舉行記者會,他表示因募款數字跳太快,預料將提前到總統府前靜坐,而為了安排接下來的各種布局,相關規劃必須調整,已無時間下鄉巡迴演講。

施明德說,他思考到群眾靜坐的秩序維持問題,決定呼籲各方宗教界人士站出來,擔任「糾察隊」。他透露前天致電一位佛教界大師商量,大師當場豪爽反問「你需要幾個人?」,他笑答,「當然不是要你三、五人,是盼佛、道、基督教、天主教等都能一起站出來。」

倒扁運動已引起國際注意,路透昨天也前來專訪施明德。施明德表示,他近期會舉行國際記者會向國際社會說明。

由於九月八到十日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已被台獨聯盟、民盟借下,施明德表示,屆時靜坐群眾在那三天會離開府前,轉移陣地到其他地點,「台北市那麼大,總有可去之地」。

【2006/08/17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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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紅字部分,清楚顯示施主席已有違反集會遊行法之故意(集會遊行法內容的合憲性,不予考慮),因此,此一活動只要是非暴力,就幾幾乎是所謂市民不服從

2.藍字部分,則實在有點擔心,到時民進黨政府會不會動用軍隊?我不知施主席指的軍隊是否把憲兵算進去,我個人指的軍隊則不含憲兵。但若屆時憲兵的投入,洽如紅土伯長官所稱的方式,那憲兵就是自我閹割其警察功能,想不歸類為軍隊都難。果真如此,那國軍好不容易得來的美譽,恐怕要毀於一旦了。阿彌陀佛,天佑臺灣人,天佑國軍,天佑憲兵。
33332210 發表於 2006-8-17 08:43:47 | 顯示全部樓層
動用憲兵應該是一定會的吧!但在前線應該是第一線替代役,第二線警察,憲兵呢?當然還是在場啦!只是坐在南北廣場旁的日野巴士上.............待命!至少我出過的2場鎮暴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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