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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志願士兵役期將延長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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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5-28 01:01: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7356|回覆: 7
各位學長請注意,主文中小弟用紅字著名的那段文字,難道這是傳聞已久的上兵王?比一兵王還屌?不過說實在的,志願役上兵當到頂天,沒有再往上昇士官,可能會有點悶喔。不過既然是志願役的士兵,延長到四年是應該的,畢竟才學得到技能,但也希望志願役的士兵,能真正發揮志願役的功能,可別領了三萬多元,體能戰技又不能要求,到時只是"高貴"的替代役那就不太好了。

轉貼自國軍軍事新聞網站http://news.gpwb.gov.tw/subpage.asp?SDB=軍事新聞&Nno=9055

記者邱志強卅台北報導 為擴大志願士兵招募來源,達成以「募兵為主」募徵併行的兵役制度改革方向,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昨日先後初審通過「兵役法」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除高中、職應屆畢業生、後備役士兵及女性均得報考志願士兵外,原志願士兵服現役不得少於三年的規定,也在國防委員會長久留用志願士兵、提升基層戰力的考量下,決議修改延長為四年。

 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昨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第四十七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兩項攸關廣拓志願士兵招募管道之重要法案。由於招募志願士兵是朝野具高度共識的國防施政項目,因此在修正案討論過程中,立委僅針對志願士兵服現役最少時間討論修改。

 提議延長志願士兵最少服役時間的立委帥化民認為,國軍招募志願士兵目的就是為改善現今義務役役男服役時間過短,訓練成熟後卻無法長久留用的缺點,若一個月花三萬元招募來的志願士兵服役三年就退伍,僅能達到過去海、空軍及陸戰隊三年義務役役期的水準,對提升基層部隊戰力的幫助有限。

 立委林郁方也認為,既然有人會想加入志願士兵行列,最少三年或四年役期,影響應該不大,他建議國防部可試行一年,若因延長最少服役時間造成招募困難,一年後再修回原案,立法院也不會反對。由於出席會議的朝野國防委員對此修正均持肯定意見,經會議主席裁示,審查通過之修正草案無須經朝野協商程序,將逕送院會二讀。

 依據昨日審查通過的「兵役法第四十七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規定,適齡男子、現役或後備役士兵,因國防軍事需要,可經甄選服志願士兵。所謂適齡男子即是彈性放寬志願士兵入營服役年齡範圍的作法,國防部規劃最低服志願士兵役年齡為高中、職應屆畢業生,也就是說國防部將再度放寬十八歲可服兵役的限制。

 另為符合兩性平權原則,有效運用女性人力,於滿足國防軍事需求前提下,修正後的「兵役法」第四十八條也增訂女子服志願士兵的法源依據,開拓女性人力為志願士兵來源。

 此外,在初審通過的「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也增訂,志願士兵待遇將比照軍、士官,改以俸點方式,並逐年遞晉調整。其中一等兵、二等兵不分級,上等兵分六級,二等兵俸點為一三○點,一等兵為一四○點;上等兵一級為一五○點,年資每滿一年,晉支一級,各級差十個俸點。也就是說,上等兵晉支六級之後,將可享有等同軍官最高十二級,領取雙倍考績獎金的尊榮。

 為周延志願士兵服役法規,在新修訂的「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也增訂有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者,廢止志願士兵身分的法律依據。未來志願士兵年度考績丙上以下,或因個人因素一次受記大過二次以上,經考核不適服現役者,將按其參加甄選時的身分,予以不同處理,建立淘汰機制,達到留優汰劣的目的。

[ Last edited by MP269C570T on 2005-5-28 at 01:12 AM ]
Morries 發表於 2005-5-28 04:17:24 | 顯示全部樓層
真是太好了...
但個人認為四年不夠
最好是五年
並增修 "未服滿簽約期限者需賠償已領薪俸的 50%的逞懲罰性條例"
可以嚇阻那群把"軍人"保家衛國的工作 當成 "百姓" 民間工作的心態...極不適任軍職人員的"老百姓"

總是有著一狗票、一脫拉褲的"草莓"們
對著未來前途的茫無頭緒...
一面羨慕著國軍的高薪
心想當個軍人也不錯
錢又領的多、又可以享受一切稅務、水、電減免的特別待遇... 云云
而面對軍人應盡的一切卻又不照做、不認同
把職業軍人當成朝九晚五的公務員般安定的一份工作
連最基本的軍人武德亦達不到標準...

個人非常、極度的厭惡那種如國家寄生蟲般領著軍餉又怕打仗衝突的軍人(廢人)

另外就是上兵頂天後除現有兵昇士的方法外
應有更明確的管道晉昇士官
而士官昇至中士後應該要有條例可供其選擇是否受軍官訓轉服少尉軍官
充份的"磨練"其一切的軍人心性、武德、本職學能
真正的用心培養出不是為了"仕途"而是真正不怕任何軍武衝突發生的將官人才
如次方能再造我國軍的新面貌...

[ Last edited by Morries on 2005-5-28 at 10:24 AM ]
大盤帽 發表於 2005-5-28 06:39:14 | 顯示全部樓層
請問是什麼時候開始有"志願役士兵"的呀??...印象中以前只有義務役的士兵,志願役都是士官以上...

記得國中畢業的時候(70年),同校有一票人去讀"陸軍常備士官班"(不知這名稱對不對,總之好像免考試是自願的,服役10年),當年挺風光的,特別揹著"為國爭光"的紅帶,站上學校司令台接受表揚及歡送掌聲...咱們憲兵的年輕士官長和副排,不知是不是這個班別出身的??

還有國中畢業時,也可考中正預校(三軍官校的前身),不知現在還有嗎??
唉...小學時代的青梅竹馬,就是在讀高中時,戀上中正預校的學生,才漸行漸遠...

當然,高中畢業時,就可報考三軍官校,中正理工學院,國防醫學院,政戰學校..等,至於憲兵學校,不知是不是沒有同學去考,那時(73年)倒沒聽說有招考??

當年義務役男是19歲服役(高中畢業後1年),好像也可提早1年入伍,凡是高中學歷入營後簽下志願役,就升士官..大專學歷簽志願役者,就升軍官..碩士學歷者,免考試直接為軍官...

MP269C570T以及Morries兩位大大的看法...
畢竟咱們這些善良的老百姓,每天都是戰戰兢兢地在這塊土地上工作生活,掙的血汗錢要養家活口,還要繳稅(大家別忘了在5月底前記得要申報綜所稅)...哎!!現在的軍餉,怎麼這麼高..
無尾熊 發表於 2005-5-28 14:11:30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樣子女性當兵也比較好啦吧~
女生進去步隊裡會吃香嗎?聽很多說的~~
不知道是真是假的[Magic]341[/Magic]
一進去步隊裡就有薪水了是嗎?
我家人要我去可征戰和陸軍
不知道哪一個好呢?
想不透~~
太難了~[Magic]394[/Magic]
 樓主|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5-28 20:01:52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大盤帽 at 2005-5-28 06:39 AM:
請問是什麼時候開始有"志願役士兵"的呀??...印象中以前只有義務役的士兵,志願役都是士官以上...

記得國中畢業的時候(70年),同校有一票人去讀"陸軍常備士官班"(不知這名稱對不對,總之好像 ...


報告學長,志願役士兵好像是今年還是去年才開始的。
本來是空軍的後勤、海軍的海陸、陸軍的飛彈這三個單位試辦。
現在是擴大辦理,連憲兵都有要招志願役士兵,不過名額不多倒是。
7157 發表於 2005-5-28 20:26:52 | 顯示全部樓層
也對........現在高畢以上學歷很普遍......

若是要當志願役軍人....我想大家大都會選擇去報考幹部級的位階........至少從士官開始選擇......
gigilin 發表於 2005-6-3 19:52:16 | 顯示全部樓層
福利真好,來去"回役"好了!(可惜早過回役的年齡了)
mp490t 發表於 2005-6-3 20:14:17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gigilin at 2005-6-3 07:52 PM:
福利真好,來去"回役"好了!(可惜早過回役的年齡了)


恩..大大的想法不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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