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OMDAY 發表於 2007-6-20 12:56:49

全連部官兵被當搶劫嫌犯排排站指認

最近海巡事故不斷, 不由得回想到一些事. 這是我二兵剛下到旗津連部的事. 那時外面市區馬路旁有幾家檳榔攤, 我放假回家時, 看那些檳榔小姐長得還不錯, 但我不吃檳榔也沒煙酒癮, 自然跟她們沒有接觸, 只算是看過而已, 不過連部某些紅軍學長有可能是主顧.
某天, 安官下令連部全體官兵到大門走道集合, 大家排排站好, 然後警察帶著一名穿著清涼不暴露的檳榔小姐進來, 由連長招呼, 檳榔小姐開始對著我們「品頭論足」, 愛慕贊賞我憲兵雄壯威武風範......才怪, 是指認搶劫嫌犯! 好像是這位小姐的攤子剛才被搶, 據稱嫌犯留著短髮平頭, 疑似現役軍人, 而我們距離最近, 嫌疑更大, 不過全線班哨一一指認後也沒抓到人.更! 想不到當兵還會遇見這種事.

[ 本帖最後由 DOOMDAY 於 2007-6-20 13:42 編輯 ]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7-6-20 13:11:20

回覆 #1 DOOMDAY 的帖子

報告學長:
這應該是距離你們比較近,連長為了自清,也為了避免日後被居民誤會指指點點而做的權宜措施吧?
雖然這個權宜措施不是很好,但是也可收立竿見影之效,免得造成軍民之間的誤會與猜忌就不好了。

以往憲兵部隊的成員挑選較友軍弟兄嚴格,但也不保證憲兵裡面沒有壞份子,所以說海陸弟兄的嫌疑更大,會容易造成論壇內的友軍弟兄不悅及誤會唷。

雲生 發表於 2007-6-20 13:30:04

回覆 #3 DOOMDAY 的帖子

報告學長
小弟請求學長是否可將文章內容修改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謝謝:sppt:

SC 發表於 2007-6-20 14:26:45

原帖由 DOOMDAY 於 2007-6-20 12:56 發表
警察帶著一名穿著清涼不暴露的檳榔小姐進來, 由連長招呼, 檳榔小姐開始對著我們「品頭論足」

我有個小疑問,想請教一下:
警方人員,可以進入到各部隊的營區嗎??

依我當年守海防64據點來說,只要是非此據點同連人員,非""認識""的高官外,
一律攔下來,別想進來,警察與老百姓更是.

相對的,我也不可能,進到任何友軍單位的營區裡.

[ 本帖最後由 SC 於 2007-6-20 14:28 編輯 ]

雲生 發表於 2007-6-20 14:30:23

回覆 #4 SC 的帖子

祺哥
由於該案負責警方可能以"部隊有人嫌疑"
所以部隊長官才陪同認人吧
基本上,營區不是隨便都能進出的

linch1969 發表於 2007-6-20 15:46:52

軍營內好像要會同憲兵才能不是嗎,警察何時有權利管轄軍隊???部隊長也太鬆了:L

DOOMDAY 發表於 2007-6-20 22:03:48

原帖由 linch1969 於 2007-6-20 15:46 發表
軍營內好像要會同憲兵才能不是嗎,警察何時有權利管轄軍隊???部隊長也太鬆了:L

學長, 我想起來了, 那時還有兩個武裝憲兵學長陪同前來. 不過那時剛下部隊沒多久, 我這菜味十足的"驚弓之鳥"那裡分得清什麼一般憲兵與海巡憲兵有何不同? 以為那兩個憲兵也是連上學長, 反正都是憲兵. 這樣看起來那兩個武裝憲兵學長應該是高雄憲兵隊派來的, 如果指認出來, 馬上抓到指揮部審訊.
對了, 我也算半個3C的人喔! 我在升一兵後才轉到2C.

痴人 發表於 2007-6-21 16:00:58

這太誇張了
不知道那位警察,有沒有帶著被搶的辣妹
指認全高雄的阿兵哥?!

警察便宜行事
部隊長應拒絕這種不合理的要求
以維持部隊的尊嚴才是正道mp01

DIEGO 發表於 2007-7-30 01:34:36

9527 發表於 2007-7-30 08:52:11

我個人比較讚成MP269C570T學長的說法,如果真的沒有做的話,部隊長讓人指認的方式,也是權宜之計而非便宜行事,無論有沒有做,如果按照程序去調查,從報案到上報紙再到事後真的證明沒有此事的話,對部隊的傷害仍造成,所以這讓民眾指認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至少部隊長對連隊的弟兄有信心,相信連隊不會有人幹這種事,而就算有人幹這種事,也向百姓顯示出不護短的決心,這也是一種長官與部屬間的信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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