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81年的時候在桃園憲兵隊時,就有一次讓我印象深刻的押解經驗,當時我跟一位435梯的上兵(其實我也記不清楚那時他是上兵還是一兵)一起押解一個空降部隊的中士(要押到屏東空特司令部看守所)(我們也是穿甲服帶手槍),喔~他長得很高大,有超過180公分,又壯,我跟435梯的兩人都只有一百七十幾公分,跟這個空降中士差了半個頭左右(其實心裡還是會忐忑不安),押解時一樣是再加銬一副手銬在鏈條上,我跟435梯一人攬一邊,出發前連長有再告知說以前有憲兵押解人犯因為跟人犯銬在一起,又因人犯要求去廁所,在去廁所的途中,人犯向車門一躍而下,而銬在一起的憲兵也被拖下去,還因而殉職,所以交代我們在火車上不能答應人犯所有的要求,在桃園火車站上車後,每到一個車站都要下車到月台簽到(在火車到站之前,已有人等在月台上),在車上很多乘客都會看著我們這邊而議論紛紛,大概是很少在火車上看到憲兵押人犯吧.
+ u; I( C- J9 g2 e* w爾後一路順利到高雄火車站,高雄六和憲兵隊的車已經在等我們了,上了車就一路直奔屏東空特司令部看守所,在把逃兵人犯交付看守所完成手續後,心中的大石總算是放了下來,也順利完成這次的押解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