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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請問軍人肇事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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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40585 發表於 2007-4-12 23:24: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21792|回覆: 16
請問學長,我日前處理一起現役軍人休假期間騎乘民車與民車發生交通事故之案件(小弟現任警職)。這名弟兄受傷。我想問的是,依規定本案因涉及現役弟兄,應通報當地憲兵單位協同處理。1.那如果我未通報憲兵單位,有何影響?又如我通報憲兵單位,憲兵單位有何作為,且該弟兄將面對何問題處境(處份?)?2.本起交通事故如有訴請法院仲裁,應以軍或一般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3.如果是軍車與民車發生事故,本案將全權移由憲兵處理或憲警共同處理?4.是否有機制平台可查詢該員ID是否為現役弟兄?請學長指點,謝謝!
LeoSheen 發表於 2007-4-13 00:53:4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fh40585 於 2007-4-12 23:24 發表
請問學長,我日前處理一起現役軍人休假期間騎乘民車與民車發生交通事故之案件(小弟現任警職)。這名弟兄受傷。我想問的是,依規定本案因涉及現役弟兄,應通報當地憲兵單位協同處理。1.那如果我未通報憲兵單位,有 ...


如果你真的是這件案子的處理員警,我想可能的狀況是當時你不曉得他是現役軍人,而他也沒有表示是現役軍人,所以你當然是依非軍人的模式來處理。
如果真的是這樣,就算了,對他來說,後果是差不多的。
如果肇事責任在他,有過失刑責,不論他是否為現役軍人,都是由法院管轄。
因為現役軍人除了是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必須軍事審判,否則還是規法院管轄。
如果肇事責任不在他,更不用說了。
所以,你應該已經把案子移出去了,就沒必要再費力氣去追查他是不是具有現役軍人身份。
當然,一般人如果與軍人發生車禍,總會認為軍人怕長官責備,所以就會希望私了,在談判過程會作較大讓步。
這對軍人是不公平的 ,當過兵的你,應能體會。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7-4-13 00:55 編輯 ]
黑狗兄 發表於 2007-4-13 01:05:4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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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antry 發表於 2007-4-13 08:17:2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fh40585 於 2007-4-12 23:24 發表
我想問的是,依規定本案因涉及現役弟兄,應通報當地憲兵單位協同處理。1.那如果我未通報憲兵單位,有何影響?又如我通報憲兵單位,憲兵單位有何作為,且該弟兄將面對何問題處境(處份?)?2.本起交通事故如有訴請法院仲裁,應以軍或一般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3.如果是軍車與民車發生事故,本案將全權移由憲兵處理或憲警共同處理? ...

fh40585兄,既然是通報當地憲兵單位協同處理,您是警員,應該也知道如果未通報憲兵單位,會有什麼後果才對.您沒事或有事,兩者必有其一.

既然您是警員,就請您試著從行政法,刑法和民法三個層次去分析一下車禍案件.各有不同的結果.
雲生 發表於 2007-4-13 08:53:1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 fh40585 的帖子

學長
警察人員手上不是有小電腦
用那個查ID不就知道是否現役人員嗎
紅土伯 發表於 2007-4-13 09:21:28 | 顯示全部樓層

個人管見

1.個人推測,閣下未通報憲兵單位,可能應當事人之請求,如此,這位『受傷』現役軍人,可能沒到軍醫院就醫,假如傷勢不重,還好;否則,除了健保自負額之外可能衍生請假問題。
2.不通報憲兵單位,最嚴重的情況:可能涉及憲兵司令部與警政署『支援協定』的問題,就事論事,或許情況算『輕微』?
3.通報憲兵單位,(個人還在職時)首先軍人之權益是否受到必要之保障?其次軍人有無違規違紀?同時避免演變成重大軍民糾紛。
4.當事者原屬單位,為了所謂軍紀成績,對休假之開車騎乘機車或許另有『不甚恰當』的單行法規,則是因單位而有所不同。
5.憲兵隊就是個很好的『平台』,可以提供這樣的協助。

[ 本帖最後由 紅土伯 於 2007-4-13 09:59 編輯 ]
查理 發表於 2007-4-13 09:50:2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fh40585 於 2007-4-12 23:24 發表
請問學長,我日前處理一起現役軍人休假期間騎乘民車與民車發生交通事故之案件(小弟現任警職)。這名弟兄受傷。我想問的是,依規定本案因涉及現役弟兄,應通報當地憲兵單位協同處理。1.那如果我未通報憲兵單位,有 ...


問題一:「未通報憲兵單位,有何影響?」
~請視貴單位是否有內規,針對軍人身分未通報憲兵單位,有沒有疏失的規定

問題二:「我通報憲兵單位,憲兵單位有何作為,且該弟兄將面對何問題處境(處份?)」
~若雙方皆未有傷害或是提告,憲兵隊會依照雙方意願去進行軍民調解處理,若針對車禍責任必要時會交付道路交通仲裁去鑑定責任比重。
該現役軍人的處分,要看該單位如果知曉後,針對他駕民車是否有違反規定去處理。過去外島有規定軍人返台後遇到此狀況,回外島關緊閉(還是要看每個人的背景跟運氣吧)

問題三:「交通事故如有訴請法院仲裁,應以軍或一般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除了剛剛憲兵隊進行協調外,也可以請鄉鎮市公所的協調委員會去協調,不成之後才由法院仲裁,若有一方提告(假如軍人被告的話)
若屬微罪部分司法管轄權歸屬一般法院,反之軍事法院則依照刑法的法條去進行審理

問題四:「軍車與民車發生事故,本案將全權移由憲兵處理或憲警共同處理?」
~車禍詢問筆錄,警方跟憲兵單位都會像雙方當事人去製作
而車禍協調,如同上述程序一樣。
如果民人提告製作筆錄後(傷害或是其他刑事方面的筆錄),貴單位(派出所)將轉分局三組後,若需要通知軍方單位前來製作刑事方面的筆錄,可交由轄區憲兵隊共同處理與通知

問題五:「是否有機制平台可查詢該員ID是否為現役弟兄?」
~這一點實在不清楚,現在戶政機關是否針對身分證字號服役期間有註明清楚
我想戶政跟警政同屬內政部,應該會更清楚吧
實在很抱歉,無法解釋清楚
黑狗兄 發表於 2007-4-13 17:22:3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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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生 發表於 2007-4-13 17:32: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黑狗兄 於 2007-4-13 17:22 發表
關於問題五,小弟在此補充一些
一...雲生學長所提的小神捕掌上型微電腦,是無法查到現役弟兄的ID的(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

那...........為什麼
在當兵時遇到警察臨檢
他查完就問我
"做兵喔!! 做啥兵"

"報告學長 憲兵"

"在那做兵 是不是逃兵"

"報告不是 在台北做兵"
 樓主| fh40585 發表於 2007-4-14 23:05:1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黑狗兄 於 2007-4-13 01:05 發表
關於學長的疑問,小弟在此提出幾點拙見:
一'軍人在外發生事故,應立即通報轄區憲兵(分)隊;如無法立即通報,可先以電話告知該憲兵隊.爾後再補  
    書面公文;又通報該轄區憲兵隊,軍人部份交由該地區憲兵隊辦理;而 ...



謝謝學長的指點。這起交通事故我們弟兄騎乘重機直行與對向左轉之自小貨發生碰撞。我不能直接認定當事人雙方是否有任何的肇責(本部份由交通隊交安組肇責研判人員研判),我是第一線的現場處理人員,只負責現場跡証的記錄與蒐集。我們在現場就是繪圖照相,並詢問當事人筆錄並告知雙方當事人權利與義務(強制險報出險)。當然我會對這個案子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就我個人認定對方自小貨有兩項肇責:1.轉彎車未讓直行車。2.左轉車未達中心點即行轉彎。而弟兄因為是直行車,所以我認定是未注意車前狀況。但依車損情況,我也相信我們弟兄當時車速頗快,應該超過規定速限(因當事人受傷,尚無法制作筆錄)。我們弟兄醫生說顴骨受傷,之後可能要轉送三總開刀處理。

我想問的是,弟兄會被懲處是因為他有主要肇責才會有處份嗎?另外,我曾經在醫院的警衛台看到一支0800的電話可查詢ID是否為現役,我想是真的有這個平台,但我不確定到底會通到哪去,有機會到該院去,再向警衛學長請教。謝謝各位學長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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