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fh40585 於 2007-4-12 23:24 發表
請問學長,我日前處理一起現役軍人休假期間騎乘民車與民車發生交通事故之案件(小弟現任警職)。這名弟兄受傷。我想問的是,依規定本案因涉及現役弟兄,應通報當地憲兵單位協同處理。1.那如果我未通報憲兵單位,有 ...
問題一:「未通報憲兵單位,有何影響?」
~請視貴單位是否有內規,針對軍人身分未通報憲兵單位,有沒有疏失的規定
問題二:「我通報憲兵單位,憲兵單位有何作為,且該弟兄將面對何問題處境(處份?)」
~若雙方皆未有傷害或是提告,憲兵隊會依照雙方意願去進行軍民調解處理,若針對車禍責任必要時會交付道路交通仲裁去鑑定責任比重。
該現役軍人的處分,要看該單位如果知曉後,針對他駕民車是否有違反規定去處理。過去外島有規定軍人返台後遇到此狀況,回外島關緊閉(還是要看每個人的背景跟運氣吧)
問題三:「交通事故如有訴請法院仲裁,應以軍或一般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除了剛剛憲兵隊進行協調外,也可以請鄉鎮市公所的協調委員會去協調,不成之後才由法院仲裁,若有一方提告(假如軍人被告的話)
若屬微罪部分司法管轄權歸屬一般法院,反之軍事法院則依照刑法的法條去進行審理
問題四:「軍車與民車發生事故,本案將全權移由憲兵處理或憲警共同處理?」
~車禍詢問筆錄,警方跟憲兵單位都會像雙方當事人去製作
而車禍協調,如同上述程序一樣。
如果民人提告製作筆錄後(傷害或是其他刑事方面的筆錄),貴單位(派出所)將轉分局三組後,若需要通知軍方單位前來製作刑事方面的筆錄,可交由轄區憲兵隊共同處理與通知
問題五:「是否有機制平台可查詢該員ID是否為現役弟兄?」
~這一點實在不清楚,現在戶政機關是否針對身分證字號服役期間有註明清楚
我想戶政跟警政同屬內政部,應該會更清楚吧
實在很抱歉,無法解釋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