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Q&A] 管理團隊監督會員.那誰來監督管理團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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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g009 發表於 2007-5-26 20:07: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12003|回覆: 17
今天閒暇時.看了一下版規.均是針對各會員所定.突然間想到一件事!!
管理團隊監督進入論壇的會員.那誰來監督管理團隊呢?

當然!會員的良莠可藉由版規加以規範.節制.就如版規第一條開宗明義的指出:
為促進憲兵暨軍事學術之精進,"聯繫"憲兵暨其他軍種同袍之情誼,
特設立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以下簡稱後憲論壇)。

而藉由"聯繫"就有延伸至現實生活當中的可能.
但.如果有會員又是"管理團隊"的人員.藉著論壇這個平台.延伸至現實中.
向會員坳東西時.讓多位論壇會員敢怒不敢言.暗X在心內.
這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呢?

該用版規第八條第二款之.以多重ID,利用論壇從事不法行為,
"或是其他有損會員權益之情事者"。處理呢?
還是自認倒楣.如以後萬一再碰到.就趕快自動閃遠一點!!

故."管理團隊監督會員.那誰來監督管理團隊?"

敝人剛好有這點疑惑.故請論壇管理人員釋疑.謝謝!!
此篇悠關眾多會員之權利.應該不致遭到擱置或鎖文.刪文吧.
德華 發表於 2007-5-26 20:25:00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一點應該可供討論,大家可以一起想一想,你説的有道理,我覺得應該有一個機制來管控.
wenrin 發表於 2007-5-26 21:03: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eng009 於 2007-5-26 20:07 發表
而藉由"聯繫"就有延伸至現實生活當中的可能.
但.如果有會員又是"管理團隊"的人員.藉著論壇這個平台.延伸至現實中.
向會員坳東西時.讓多位論壇會員敢怒不敢言.暗X在心內
.
這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呢?


引言藍色這句話令人心驚膽跳,不知學長所言僅為假設舉例,或是真有其事...
(這是假設情況吧...)

如果只是單純的簡答題:
問 :管理團隊監督會員.那誰來監督管理團隊
我會答...版主(站長啦)...

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裡,董事會監督經營團隊,股東監督董事會,股東就是老闆。
政府機關組織裡,監察機關監察公務部門,總統人民直接選,人民就是老闆。
獨資企業裡,經營者就是老闆,只要不違法,沒人監督,硬要說,我會說老闆娘私底下在監督老闆。

看了我們論壇的型態,既非公司也非政府官方,獨資倒是有像...

因此,假若管理團隊裡成員有怪異舉止,
我想,論壇開主機的老闆...站長就會說說話...動動腦了...

以上僅為個人不才愚見,如此大事,實無不才我見餘地,若有唐突,還請海涵與指教。

[ 本帖最後由 wenrin 於 2007-5-26 22:40 編輯 ]
asun 發表於 2007-5-26 21:07:4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 weng009 的帖子

這就好比,如果憲兵違紀,要由誰來取締...

我的建議如下:

第一案:若有此種情況發生,當事人可向一般會員組中,虛擬官階最高的申訴,再由此會員召集若干同等官階,或次高官階者研商,若取得共識,再向華站長提出報告,由華站長作最後處理。

第二案:當事人直接向華站長或副總司令階層者提出申訴,若當事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則轉交由前述虛擬官階最高的一般會員進行再申訴,該虛擬官階最高者取得同階與次高階者共識後,將意見公布在論壇上,交由大家公評。

不過,這個機制雖可討論,但目前看來,管理團隊應該沒有這個問題。

以上是我的愚見,若有得罪,還請原諒。
小林技佐 發表於 2007-5-26 21:18:3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eng009 於 2007-5-26 20:07 發表
今天閒暇時.看了一下版規.均是針對各會員所定.突然間想到一件事!!
管理團隊監督進入論壇的會員.那誰來監督管理團隊呢?

…而藉由"聯繫"就有延伸至現實生活當中的可能.
但.如果有會員又是"管理團隊"的人員.藉著論壇這個平台.延伸至現實中.
向會員坳東西時.讓多位論壇會員敢怒不敢言.暗X在心內.
這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呢?

該用版規第八條第二款之.以多重ID,利用論壇從事不法行為,
"或是其他有損會員權益之情事者"。處理呢?
還是自認倒楣.如以後萬一再碰到.就趕快自動閃遠一點!!…




這個問題問得好!我覺得答案應該也不會太複雜∼
只不過整個論壇裡-有資格回答&說明的 應該只有『Hua站長』了
…哪天站長管累了(論壇變成立法院 ) 
還是沒資金升級設備 提供愈來愈多的會員們服務-
而把論壇『關掉了』∼
誰也沒辦法阻止他-不是嗎?
(開個小玩笑∼請站長大大 不要介意 ) 

不過 身為管理團隊一員的小林我
在此要提醒 身為「三軍表率」忠貞慧敏的各位後憲大大們∼

網路世界虛虛實實-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想起來實在有點蠢的我 
在去年 就差點被論壇裡某位『會員』給詐騙成功
(詳情愧不便透露-只能說當時我真的是心太軟了… )
後來 也是經由管理團隊們的通力協助
與明快處置∼才讓小林我『失而復得』
也將該『會員』本人 送交相關單位處理-
並在論壇實施「永久監控」
防止該員 再用其他暱稱重返論壇-
以及避免類似情事 再度發生
  

想起來-這則案例 也還好是小林我「好心給雷親」
當時才沒有造成 更多會員金錢&精神上的損失

在此呼籲各位大大-
如果論壇裡 真有會員(也有可能假冒管理團隊的名義)
『私下』以短訊息方式-
借錢急用、募款、推銷或從事金錢交易的行為-
(『公開的』當然就由管理團隊立即封殺啦∼)
請馬上反應∼管理團隊會秉持著
『維護論壇全體會員權益』的立場-在第一時間查明清楚
按下戰備鈴 警告所有會員的喔!


[ 本帖最後由 小林技佐 於 2007-5-27 03:50 編輯 ]
LeoSheen 發表於 2007-5-26 21:39:3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eng009 於 2007-5-26 20:07 發表
今天閒暇時.看了一下版規.均是針對各會員所定.突然間想到一件事!!
管理團隊監督進入論壇的會員.那誰來監督管理團隊呢?

當然!會員的良莠可藉由版規左底W第一條開宗明義的指出:
為促進憲兵瑭p繫"憲兵暨 ...


(如果有會員又是"管理團隊"的人員,藉著論壇這個平台,延伸至現實中
向會員坳東西時,讓多位論壇會員敢怒不敢言,暗X在心內,這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呢?)

這種說法…….有點恐怖!不會是真的吧?

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呢?】?
不會吧?依我個人看法,很簡單!我認為你有幾種考慮的方向!
1、 對方有否涉及詐欺等違法行為?如果有的話,二話不說,直接到地檢署按鈴申告。
2、 如果事情沒那麼嚴重,或者你不希望把事情鬧得那麼大,那你可以使用論壇申訴信箱去申訴。
3、也可以用短消息向你認為可以幫你主持公道的其他管理員反應。

4、不過….你為什麼要讓他坳東西呢?不給他坳不就好了?他又打不到你

5、順便說明,本論壇管理員之遴選過程。
過程其實很簡單,在論壇需要增設管理員時,主要是憑著原有的管理員們對遴選對象在論壇中的互動狀況來推舉,再經由論壇戰情會議無異議通過並徵求當事人意願後,就遴選為管理員來服務會員。

就以我個人來說,在我加入管理團隊之前,管理員們沒有任何一個人與我見過面,只是由我一些發言內容了解我是個老芋頭,在憲兵單位及警總服務過。
剛好有些版面需要加強管理員陣容,所以就這樣把我拉了進來。

所以,所有管理員與全體會員一樣,沒有人可以去保證他的行為一定是無可非議的。
唯一的準繩是:在論壇中的行為,一律以論壇管理辦法為依歸。
如果涉及國家法律,則以涉及的法律為依歸。

你這個主題倒讓我想到一件事..........
因為管理員們都是無給職的義務幫忙,而且誰也無法事前為管理員個人行為背書,說不定真會出現這種會向會員坳東西的管理員。
為了減低這種事的發生機率,或許….讓管理員變成有給職,給管理員薪水可能有助於養廉,讓這種管理員不必向會員坳改向站長坳東西,會是個不錯的辦法!

華老大!您說是嗎?準備賣房子吧!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7-5-26 21:44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貢獻 +1 收起 理由
asun + 1 哈哈哈,給憲金就好,不必賣房子

檢視全部評分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7-5-26 22:26:3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 weng009 的帖子

報告學長:
如果真有您所說的情事,若您是當事人請明確的詳列人事時地物以論壇的短消息向站長提出檢舉。若您覺得私底下發短消息給站長不是很妥當,也歡迎您檢附人事時地物在論壇的申訴信箱公開提出。

若您不是當事人,當事人也未委託您指控的話,恐在身份上不太洽當吧?

如牽涉到私德的部份,這也是當事人兩造之間的糾紛。
若牽涉到是否勝任管理團隊的問題,則請當事人明確的詳列人事時地物以論壇的向站長提出檢舉,適任與否將會由站長乾坤獨斷。

管理團隊也是論壇的會員,和非管理團隊的會員一樣,都是論壇的成員,遵守版規也是你我的義務。

管理團隊承站長之命,執行版規與維護該管版面秩序,管理團隊中有實習版主、副版主、版主、超級版主、副站長,都向站長負責。

若您覺得管理團隊不守版規或是處置有疑意的話,也歡迎利用論壇短消息或是申訴信箱,向站長提出。

最後,每一位會員都必須對自己的發言負責,甚麼話可以講,甚麼話不可以講。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應該可以自行判斷,不需要特別問說會不會被刪文或是鎖帖?
jershiou 發表於 2007-5-27 03:20:0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 weng009 的帖子

在以全體會員福祉為依歸的大前提下
任何會員都有絕對的權利與義務-
對認為有疑慮之情事提出合理範圍內的質問與意見

這是民主法治的一種表現
在以現行法律及版規為依據的當前
身為其中的每一份子
都有相當之責任與義務
針對任何未盡事宜或需修正執行方向之條文內容
提出具體見解以供參考
並一同參與檢討與改進

以上

[ 本帖最後由 jershiou 於 2007-7-5 14:51 編輯 ]
Hua 發表於 2007-5-27 03:46:0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LeoSheen 於 2007-5-26 05:39 發表

華老大!您說是嗎?準備賣房子吧! ...

報告LEO長官,還好小弟是租房子,不然。。。

開站至今已經八百多個日子,後憲論壇的經營方向是再單純不過了
來自四面八方的學長聚集與此,回憶話當年,談得來的,把酒言歡,交個朋友,當過兵的男人就是這麼直爽

管理團隊與一般會員無異,在論壇上的言行也受相同的管理辦法所約束,甚至必須接受會員們更高的道德標準來檢驗
戰情室中每天討論的不外乎論壇的體制,活動的設計,紀念品的製作,會員於論壇上的不當言行等等
試問,角色互換一下,有人自願承擔這些打屁聊天之餘額外的義務性工作嗎?


如果沒有當年忠貞營區的同袍之情的支撐,不求回報的熱情可能很快就燃燒殆盡了吧

正如小林所說,小弟代各位會員監督所有管理團隊成員於論壇上的一切作為,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有申訴的板區供大家使用

希望大家珍惜這難得的緣分,後憲平台如果遭到不當使用,或發生任何的不快,小弟也只好將電腦關閉,請大家互相自制約束一下


也許論壇的運作還不夠透明化,如果可行,小弟願意開放戰情供所有會員瀏覽,讓大家知道後憲論壇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jershiou 發表於 2007-5-27 04:17:1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ua 於 2007-5-27 03:46 發表

也許論壇的運作還不夠透明化,如果可行,小弟願意開放戰情供所有會員瀏覽,讓大家知道後憲論壇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回同樣出身八隊的Hua站長:

如果可行的話
弟認為可以有條件的開放一般會員進入戰情和版主群一同並肩站在第一線...
但重要的前提是∼需Hua站長及管理團隊開會研商認可
且需受到較「 威望獎懲評比」更為嚴峻的道德、品行驗證
這就有如民意代表一樣
代表所有會員與管理團隊一同為後憲論壇注入成長、茁壯的心血

遴選適合條件之會員
可多方參照會員積分、威望、在線時間及發言品質,甚至是在其他會員心中的觀感...等
都可納入綜合考量並酌取客觀評比之平均值

以上為矬見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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