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說說我的經驗好了, 精進士官制度的產生是在由海軍出身的劉和謙當總長時實施的, 希望藉由仿效美軍的制度, 由士官專精於訓練而軍官精於戰術指揮, 領導上還是以軍官為主但也希望培養出類似士官參謀這樣的在作戰時能給予建議的功能, 海軍人出身會這樣重視士官的確是能夠理解, 不過等到陸軍出身的羅本立85年左右接任總長後, 就慢慢的傾向於廢除,這也沒有誰對誰錯, 畢竟要在中華民國的部隊落實, 阻力是不小的, 小弟是義務役1715T, 正好遇到這個制度開始走下坡的時候, 記得85年時的進度應該是要有旅士官督導長的編制, 不過那年總部沒派人來督導, 我們也沒編, 可想而知就是現有編制還在但不會繼續擴充下去, 至少在馬祖當時是這樣的
由於外島缺志願役的士官, 所以義務役的下士是可以派代為連士官督導長及營士官督導長, 雖然這是2粗1跟2粗2的編制, 但沒志願役的你也沒辦法, 所以義務役派代的數量還不少, 至於待遇嗎, 義務役當然是不會有多加錢, 但吃飯要坐長官桌, 還規定要有一間獨立寢室, 另外要關禁閉還要集合士官開會, 寫一份處罰的會議記錄, 反正都是書面文章做做樣子罷了, 老大要關誰你敢跟他頂嗎, 至於直星就看各連隊, 小弟是有在揹還有平常排哨,還要管參3, 4, 至於跟排長的互動, 當然還是軍官為大, 不過平常也不用入列就是了, 小弟接這業務時, 還有一個奇怪的現象, 我們連上一有一個大我五梯的志願役中士, 結果他還是接排副, 直到等他體幹班回來我退伍後, 他才接我的位子, 你集合時, 他也是要入列, 但當然是之後就請他出列了, 對了, 那時馬防部規定義務役派代者多一航次的返台假, 不過小弟沒放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