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二年左右仿照美軍制度,原意是希望爾後部隊訓練交由士官執行,軍官負責計劃作業
因為志願役士官調職機會不多,在經驗傳承上會比較紮實;而軍官常因階級職務歷練所需經常
調動,所以有鑑於此國防部才會引進這一觀念而實施『菁進士官制度』
連士官長確屬連級幹部,但在指揮體系上連士官長負責管理所有士官並向連長負責,值星排長
也是負責管理全連,所以在管理上是有重疊的,但是到底誰聽誰的在準則上並沒有明確律定.
我個人比較認同幹部之間應該分工合作將連隊管理好,一起向連長負責.全連弟兄看到幹部都
能合作無間,自然就沒機會作亂了.
可惜的是這個制度推行了幾年就不了了之,士官長的套房倒是整建了不少,如果能貫徹執行,可
已成為不錯的制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