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弟我在補充一下看法
1.稅務問題:該保全公司以私人關係,利用軍人休假期間擔任該公司臨時保全人員
是否已經涉及逃漏稅問題,可能要由國稅局來稽核,因為軍人是免稅的,每日2500元的報酬,是否已經合法的扣除個人綜所稅,這點絕對有爭議性...我推斷絕對不可能開立任何扣抵憑證,這就涉及稅務問題,對於合法繳稅公司.....合理嗎?
2.就業問題:雇用具有公職人員,利用休假期間擔任臨時勤務支援,說穿了就是可以不必養員工,雇用一個員工公司基本就要負擔:勞健保卅勞工退休準備金....等,藉此降低人事成本及管理費用,簡直太划算了吧
3.道德問題:現役軍人身份的薪俸,不會因傷或休假而停薪吧?軍方的錢也領,兼職的錢也領,雙頭都領這外快也太好撈了,根本就是雙俸...不是嗎?
4.競業問題:同業之間若是競業之時,一方可以利用己身關係,動用公家資源,另一方只能用招募方式雇請員工,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這點有待商榷的話,何來公平競業呢?
換個角度來看事情,辛辛苦苦賺的錢卻要納稅,有人輕輕鬆鬆的賺,卻免稅..你會心服口服嗎?合法節稅各憑本事,若用旁門邪道方式,就會轉角遇到鬼的
[ 本帖最後由 張致華 於 2010-1-26 23:24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