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在外兼差, 只要不危及戰備, 國家安全 及 不犯刑法, 有何不可呢? 這已是行之有年的事了, 軍樂隊在外面幫忙吹, 藝工隊幫忙伴舞, 二級廠幫忙修車, 通訊兵在通訊行幫保修, 這都是我見過的事, 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這才是學以致用, 不是嗎?
大家都是兩年兵出來的, 誰不是國家花錢訓練的, 重要的是政府有幫忙輔導就業嗎? 這才是重點. 大部份都是" 食自己" 吧?
如果今天政府能讓這些人無後顧之憂, 誰會想去兼差打工呢?
拿 澳大利亞 來說, 待過那裡的人都知道, 當地軍人是可以有兩份工作的, 只要不影響整體戰力下, 非得一定只能窩在部隊裡. 澳洲戰力有減弱嗎? 這才叫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