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誇張的不實故事了吧,自己單位的兵被帶隊處理,這連長要去帶人回來,頂多是駕駛兵開著吉普車載他去領人罷了,怎麼可能直接開著戰車出去呢?
區區一個連長有如此大的權力,不必經過上級的許可就直接把戰車開出來嗎?如果真是這樣那這連長不就是把這戰車當是自己的私有財產嗎?那與民國初年割地為王,擁兵自重的那些北洋軍閥們有何不同?
所以,這也不過是一篇不實的網路杜撰文章罷了,我是不會相信它的真實性的
此外,如果我當時是這名憲兵主管的話,一定當場將這名連長收押起來送法辦,
搞不清楚,太誇張了吧!把軍中的武器裝備當作你私人的用品嗎?不將你收押還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