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南勢埔管理員 於 2010-9-18 03:05 發表
大家都曾是憲兵、軍司法警察的一員,應該都沒忘記法律的精神與尊嚴曾經是我們捍衛的對象。建議該退散的,是民粹!
還有,會轉彎的法律、有兩套標準的道德,建議也通通退散好了。
法律當然要遵守; 執法人員更要義正詞嚴的執法, 請注意... 是 "義正" 為前提,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法律絕對不是完備的, 所以立法院存在, 因時因地會有不同解讀, 也就是漏洞, 因此那麼多瀆職法官存在, 所以立法院不會解散, 因為要隨時適時適所修法立法, 若是以一套法律放諸天下; 古今中外尚無任何歷史有如此完美律法紀錄, 您的觀點; 小弟個人認為是單就法律層面來看, 也沒有錯, 但是忽略了一件事; 道德觀長在人心, 若以法理情來看; 一套法律要符合全部社會觀, 那是不可能, 所以執法人員在執法時; "必要" 在法律文字制限之內, 貼近社會道德, 不然就是咬文嚼字罷了, 於法有據又怎樣? 誰鳥誰咧? 更何況; 錯誤引用及解讀民法, 那就是侵佔, 至少道德觀點來看; 就是侵佔勒索, 所有事件; 最重要的一點是... 每個人都可以洋洋灑灑講得天花亂墜只為強出頭驗證自己沒錯, 又... 講了那麼多又如何... 若這些即使假設法律上沒錯但實質上是不公不義的事件發生在您身上, 您將如何再解讀法律與自己遭到所謂沒有錯的法律文字之謬誤解讀迫害後觀感?? 會不會認為恐龍該退散?!
只要事情沒發生在自己身上; 人人都可以屁出一大套理論, 但那一堆自以為是的洋洋灑灑; 等發生在自己身上再來從頭說起吧~
簡單講; 屁話不必多, 將心比心, 只討伐惡質不公不義, 而不是全面推翻某一面, 那不過是咬舌根鬼扯蛋罷了, 如此一來則是多說無益, 因為那不過屁話一堆嘛... 所以小弟我個人所要表達的是; 我們的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弱勢族群盡是被一些舞文弄墨的自以為法律觀完美其實是屁話一堆的恐龍給欺壓, 不公不義... 我們的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若是您的觀念而論; 我也贊同, 只是那在地球上是不可能那麼完美的出現, 以前沒有, 現在沒有, 未來更不可能有, 不然立法院早可以關門, 因為世界大同了, 因此... 我只有一句話; 本主題不是在咬文嚼字看每個個人法律見解有多高明, 我認為那都是屁話, 為什麼? 本主題在點出社會病了, 因為本來該保障人民的法律而病了, 誰的法律觀點再怎麼洋洋灑灑; 在我現在看來都是與本主題無關, 我只視它為嗑牙打屁, 更尤其那些自以為洋洋灑灑... 只不過是將法律給更狹義地去解讀成不公不義, 反而讓人更看不下去, 那能信服人嗎?! 適得其反, 要... 觀點正確, 精準解讀, 才不會謬誤白紙黑字尚不自知, 所以啥屁話都免了... 還要追加什麼一起退散? 不需再謬誤主題下去了, 我想只有單純一件事; 我們的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法律反被洋洋灑灑地操弄加害於被害人?? 恐龍退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