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
就是顧忌太多了,這也不敢那也不敢,難怪被人闖進營區開扁
解放軍不必魔鬼訓練,更不必爬過天堂路,這些不人道的訓練
只要幾個強悍的流氓,應該就可以把整個金門端起來了
用槍時機不是法令,但可以算是行政命令
只要依令正確執行,就不會有3次嚴重挑鬩的行為發生
當對空鳴槍後,還有這種豪情壯志敢硬闖,被抬去賣鴨蛋有幾個願意呢?
連這種要求都不敢,這些幹部也該打包退伍吃自己,別浪費民脂民膏
我們以前常教導阿兵哥,危急時拉槍機兩次,因為在用槍時機第一發空包彈須對空鳴槍
等射擊完了,也許你的死期也差不多了,拉兩次打下去,再撿回空包彈補射擊
完全符合用槍時機規定,就程序也上完全符合規定,在法律也站得住腳
這是幹部該有的做為,而不是要阿兵哥承擔後果,不然階級掛在肩上是啥作用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