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06-2-14 14:07 發表
鎮暴槍這類產品, 遇到總統府撞車事件時, 幾乎不能發揮嚇阻作用,
高分子橡膠子彈無法穿透汽車前檔玻璃 !
而員警在執行一般勤務, 可以說天天在與危險見面, 不太可能只配備鎮暴槍,
也不可能手槍與鎮暴槍, 兩樣都 ...
我理解您的意思,高度警戒的區域當然是必須真槍實彈的。可是大部份時候並不是在這種「絕對」的狀況下。您所提的狀況,雞爪釘與阻絕物不會沒有吧?如果你真的開槍打死人,新聞不會很大嗎?即便是發生在總統府前也一樣吧?更何況即便配發,也不會「全面」都使用,至少安官和機動班這類的還是會配帶真槍實彈吧,不然真的狀況確定了反而無法處置(那時候應已無開不開槍的問題了)。我想那應該是如何配置衛哨的問題了吧。
至於巡邏員警本來就不適合,因為會面臨的狀況不一定,支援又不一定馬上有,當然不適合配發,頂多鎮暴時使用。
我的假設前提是設定在一般軍事單位(非前線),你不能拿武器對準我們的民眾但又要落實衛哨兵職責,這應該是理想的武器。別忘了,被漆彈警告射擊的人車,可以作為警察循線逮人的依據。像商業周刊的專欄也有提到前一陣子海防單位被毆事件的感歎,如果有這樣的裝備,也不致於是那樣的結果吧?海防不會沒有武器,問題還是不敢用。諷刺的說,「海防人員開槍打傷或打死人」與「海防人員被闖入毆打」兩樣都會被飆,我想一般人還是不敢用真槍實彈,寧可試試後者吧?那槍就沒什麼用了,就如同核武一樣,赫阻效果大於真正使用。
這個新聞的內容應該是:要找一把真正可以用的武器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