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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 【轉貼】當兵將改上下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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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slin 發表於 2006-3-25 07:17:07 | 顯示全部樓層
軍眷期待丈夫返家

陸軍的陳姓營長說,軍人既已盡繳稅義務,當然要給軍人有回歸家庭時間的權益,才無後顧之憂。軍眷反應都大表贊成,楊太太呼籲部隊長官應確實放人,不要動不動加班綁人;一位擔任作戰部隊副主官的妻子王太太以「我等著你回來」,期待先生早點回家;但賴太太卻擔心軍官丈夫不時可以外出,外遇機率增高。
根據「精進志願役人員外宿、外散」實施規定,每天上下班的職業軍人,須任職滿一年由單位主官核定,直系親屬、配偶若同住在離營區五十公里內,只要提出證明即可回家外宿。


早知道到這麼好﹐那我當年應該要籤下去﹐要不然我現在也可以官拜中校﹐月入七八萬﹐每天還可以回家和老婆蓋著棉被聊聊天。一大早起來﹐你來掃地﹐我來澆花﹐你打太極﹐我練瑜珈﹐你餵小魚﹐我就餵小蝦﹐其樂融融﹐夫妻感情一定好﹐也不用擔心老婆在外偷漢子。七點準時回營區去吃早飯﹐早餐錢也省了﹐也不用跟著部隊操體能﹐因為晚上還要留著用﹐老婆再也不會怨恨的跟我說﹕家裡的工作都不作!

萬一真要打仗時﹐老婆大人淚眼汪汪對我說﹕太危險了﹐你不要去~~﹐我去跟國防部長講﹐叫他自己去﹐部隊不可以動不動就用戰備的藉口來綁人~~﹐國防部長都拍胸脯保證了﹐說戰備完全不會受到影響﹐你們不回去根本沒差~~況且我們都繳稅了﹐家庭最重要!!

不知道各位學長們知不知道怎麼辦回役啊﹖我當年應該也有繳稅呀﹐雖然是義務役﹐但是我領的薪水又少﹐家庭又沒顧到﹐讓我有後顧之懮﹐不知道能不能申請國賠﹖

[ 本帖最後由 kyslin 於 2006-3-25 07:19 編輯 ]
gigilin 發表於 2006-3-25 08:26:5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yslin 於 2006-3-25 07:17 發表

不知道各位學長們知不知道怎麼辦回役啊﹖ ...


kyslin長官:
我們都太老了,已過回役的年齡了!

數年前曾經有收到回役意願通知書,記得阿兵哥回役的年齡限制好像是27歲。過了就不能辦理了。
至於軍官就不清楚了............

[ 本帖最後由 gigilin 於 2006-3-25 08:28 編輯 ]
kyslin 發表於 2006-3-25 08:51: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開玩笑歸開玩笑﹐不過這措施好像在我們當兵那年代81~就已經有這種想法了﹐只不過那時不是每天﹐一個月好像只有幾天可以外宿﹐需主官批准﹐也只限義務役。

人性化的管理和福利當然是不錯啦﹐不過軍隊太人性化﹐什麼都要合理﹐比照老百姓的話﹐那就太過鬆散了﹐應該也沒什麼戰力。承平的時候當然沒關係﹐打仗的時候大概就不用打了吧﹖不要忘了生於懮患﹐死於安樂這句至理明言呀。

[ 本帖最後由 kyslin 於 2006-3-25 10:10 編輯 ]
二等士官長 發表於 2006-3-25 09:34:28 | 顯示全部樓層
軍中的制度改變,應考慮國防的整體戰力,
軍人本來就是不自由的,
理所當然也不能大過民主,
上下班的制度,應該限於某些後勤單位的志願役,
所謂義務役,
就是論到你拿槍幫百姓們站衛兵,
本來就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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