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獨具特色的各國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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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 發表於 2005-9-26 09:53:30 | 顯示全部樓層
大陆仿制BMW R71的长江750型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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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S 發表於 2005-9-26 20:34:04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兵 at 2005-9-26 09:53 AM:
大陆仿制BMW R71的长江750型摩托车。


據我所知
中國這一款長江750雖然說是仿BMW R71, 但是並非直接仿製BMW
當年蘇聯佔領德國後就把BMW廠的生產機具整個搬到蘇聯
之後再經由蘇聯轉到中國來的(當時算是軍用車輛)
因為蘇聯在戰後也有一模一樣的仿BMW R71機車(URAL)M-72

雖然號稱仿製
但是二戰時期軍用BMW R71後輪兩個輪子都有動力
亦即引擎的動力有傳到邊車的輪子上(算是機車的四驅車吧!!)
但是長江750邊車並沒有動力

長江750在日本也有少量進口(個人進口)
主要是改裝成二戰德軍的款式給收集二戰德軍軍品玩家的
當然也領有牌照可以上路
幾年前看過一輛賣約90萬日幣(台幣約30萬, 含領牌的手續費)
不過馬力印象中好像只有37馬力!!

[ 本文章最後由 DDS 於 2005-9-26 10:18 PM 編輯修改]
b98227 發表於 2005-10-2 19:48:20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fzkbr at 2005-5-12 14:41:
Australia-Royal Australian Corps of Military Police
澳洲憲兵部隊在戰時除了軍事警察任務之外,還是預備通信部隊。

Canada-Security Branch
加 ...



喔..
原來各國的憲兵職務性質都不盡相同..
好特別喔..感謝分享..
小兵 發表於 2005-10-8 10:25:21 | 顯示全部樓層
Originally posted by DDS at 2005-9-26 20:34:


據我所知
中國這一款長江750雖然說是仿BMW R71, 但是並非直接仿製BMW
當年蘇聯佔領德國後就把BMW廠的生產機具整個搬到蘇聯
之後再經由蘇聯轉到中國來的(當時算是軍用車輛)
因為蘇聯在戰後也有一模一樣的 ...


DDS斑竹说得很对!长江750是仿M72!
R71是大散热片,24马力,M72由于苏联温度低,改成小散热片,早期仿制的长江750也是小散热片,后来由于南方温度高,改成大散热片,32马力。

大陆还有一种东海750三轮摩托车,42马力。
jamesll 發表於 2005-10-31 03:22:44 | 顯示全部樓層

50年代美國憲兵的另類任務

居然是:押解"外星人"
(圖中真的是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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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wjit 發表於 2006-7-21 17:24:4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fzkbr 於 2005-5-12 14:41 發表
  Australia-Royal Australian Corps of Military Police
澳洲憲兵部隊在戰時除了軍事警察任務之外,還是預備通信部隊。

Canada-Security Branch
加拿大憲兵在非戰時就有逮捕平民的權力。

France-Gendarmerie Nationalelin.homeip.net&HL A:@)j,x6[
法國國家憲兵隊是與陸、海、空軍並列的軍種,並以其部隊之多元為特色,包括海巡部隊、負責民間警察事務的地區憲兵隊、海外殖民地區的警察、機場的空運憲兵、專業的刑事偵察能力、共和衛隊(除了馬隊、樂隊、機車連還有超專業的交響樂團、聲樂隊喔)、還有GIGN。
Germany-Feldja ...

本資料作者:
董天龍先生
政冶大學外交學系
戰略與國際事務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中華民國憲兵演進之研究
第二節各國憲兵制度之背景及功能
綜觀世界各國之憲兵制度其背景與功能常隨著時間與環境之變遷而有所調整;另各國憲兵制度演進與成長,依據國家利益反應,隨各種主客觀因素不同,而產生相異型態。我國憲兵建軍迄今近八十載,對國家整體貢獻可謂斐然。在邁入廿一世紀的今天,吾人實應體察國際現勢、國內政治環境以及兩岸關係的變遷,對我國憲兵部隊無論在體制、功能或其他方面,有重新檢視的必要。特從大陸法系國家、海洋法系國家、社會主義法系國家代表之法國、美國憲兵與中共武警等,探討其背景及功能,以了解世界各國憲兵制度之成立背景與功能,藉此獲取有利我憲兵制度之未來發展。
一、大陸法系憲兵制度-法國
今日的法國國家憲兵乃直接承襲創建於十四世紀的「法國憲兵騎警隊(laMaréchaussée)」而來,是法國最古老的軍事組織之一,其傳承古羅馬帝國時代高盧人保安民兵組織的精神,負責轄區內保安與維持秩序。當時法蘭克王國的國王組成「憲兵騎警隊」,最古之法文名稱本為“le Gendarmerie”(擁有武器的人),但後來改為“la Maréchaussée”(穿馬靴的騎警隊),由地位僅次於國王的陸軍元帥(Maréchal)統轄,其下再有數名騎警軍官(maréchaux)帶隊執行十四世紀憲兵騎警隊的出現代表了當時的王國,開始走向秩序與文明。在1474 年,法王路易十一世在各省指派一名貴族紳士為憲兵隊長,有權組織地方法庭來處理地方刑事犯罪事件。1501 年,憲兵隊在全國各地設立,此時的憲兵隊兼掌司法審判與警察職務。憲兵騎警隊的任務自古至今都是統治者視當時實際需要而漸漸賦予的。(如表七)
法國在1720 年創建了分駐各地的「地區憲兵分隊」制度,各憲兵分隊以間隔五十公里的距離設置在鄉村各地區與道路沿線,以有效掌握各地民情,控制國內流動人口,並使國內郵件、貿易與訊息往來更為安全便捷,也使法國國王的權威擴及於王國各角落。1789 年法國大革命,波旁王朝的國王路易十六遭推翻,法國第一共和政府成立,共和政府的制憲會議於1791 年2 月正式將「憲兵騎警隊(la maréchaussée)」更名為「國家憲兵(la gendarmerie nationale)」。
1796 年,法國憲兵在法國所有的武裝部隊中都設置了憲兵分隊,執行軍中憲兵之勤務,是為今日軍中憲兵編配方式之濫觴。1804 年拿破崙登基之後,將「國家憲兵」又改名為「帝國憲兵(le Gendarmerie Impériale)」。但在拿破崙失敗後,法國波旁王朝復辟,在1820 年10 月重新將法國憲兵依職掌置於以下三者的控制:(一)戰爭部長:負責憲兵的組織、人員、後勤、紀律與行政等事務;(二)內政部長:與憲兵執行維持公共秩序與行政警察業務有關的所有事項;(三)司法部長:對於憲兵執行司法警察職務的相關事項。再度確認憲兵具有多重角色,以及受軍事與行政機關雙重節制的特性。
1944 年機動共和衛隊改制為共和衛隊。1947 年法國憲兵調整組織為「軍司法與憲兵司令部」,其最高首長為文人,由法官或行政法院法官出任。1953 年創設了空運憲兵負責民航事務、1954 年機動憲兵成立、1956 年創設空防憲兵負責空軍基地的安全防衛,至1958 年,法國憲兵員額已擴展到3 萬3 千人。直到今日,法國憲兵員額有增無減,憲兵以不同的組織型態,執行從軍事警察、司法警察、行政警察、海岸巡防、空運安全、海巡、山巡、救難、核武安全、軍備安全等各式各樣的任務,與法國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對於法國國家安全、社會安寧、秩序維持等各方面都具有穩定的效果,深得法國政府的信任與人民的肯定。
(三)法國憲兵的角色功能
為數近十萬人的法國憲兵執行「公共安全、維持秩序與執行法律」之任務,範圍則包括法國本土與海外領土,同時亦執行軍事任務及參與聯合國海外維和與和平重建任務。憲兵以其功能之多元,在不同的任務執行方面受到不同上級機關之節制,在執行與軍事相關的任務方面,憲兵部隊受國防部長之管轄,執行軍事警察、軍法警察任務;在執行行政警察與司法警察任務方面,憲兵受內政部長與司法部長之協調指揮,與內政部長轄下之法國國家警察合作分配任務,維持社會秩序與安寧;另外法國運輸部民航總署、軍備局、海軍、空軍與巴黎市長也分別針對自己負責的任務權責指揮運用部分的憲兵單位。
法國憲兵部隊直屬法國國防部管轄(見圖四),不屬於陸海空三軍的範圍,為獨立的第四軍種,並有自己的預算,其最高指揮機構為「憲兵總署」(DirectionGenerale de la Gendarmerie),最高首長為一名法官或行政法院法官,而非軍職人員。憲兵總署負責全國憲兵部隊的準則規範、召募工作協調、一般行政業務、部隊運作、軍職人員管理等諸般工作。其首長直接向國防部長負責,統整憲兵任務執行,以及在戰時依照法軍總參謀長之命,執行戰鬥任務。
今日的法國憲兵,各類型的單位眾多,任務範圍廣泛,實為維護法國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心的重要穩定力量。而且法國憲兵扮演的是正義的執法者,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保護者,是法國政府與人民所倚重者。以下將針對法國國家憲兵與國家警察在職權與角色功能上之分工與合作關係作介紹。
1.憲兵與警察之分工合作
由國防部長管轄的「國家憲兵」與內政部長管轄的「國家警察」是法國國內安全的兩大支柱,但兩者卻維持著良好分工合作的關係,雖然兩者在行政、司法警察業務內容上是完全相同的,但是管轄區域沒有重疊,傳統上警察負責一萬人口以上的大型城市、都會地區的治安與公共安全維護工作;至於憲兵則負責城市郊區與鄉村地區廣大轄區的治安、公共安全維護任務,兩者在執行行政、司法警察任務時亦同受內政部與司法部的管轄,業務上並不會發生衝突,反有相輔相成的效果,甚至連報案電話都是全國統一的。因此一位民眾打電話報案,電話系統會依照其所在區域而將這支報案電話自動轉接到警察局或地區憲兵的「憲兵行動中心」,再由接受報案的單位調派警察或憲兵單位前去處理。從一九九○年代開始,法國國家警察與國家憲兵在許多共同事務方面都使用相連通的檔案庫資訊系統。
2.行政警察
法國國家憲兵的行政警察工作佔了憲兵總工作量的五成以上,行政警察工作包括了「執行法律、確保民眾人身、財產的安全、保護自然環境不受破壞、避免危害公共安寧的事件發生」等。行政警察工作乃以其「預防性」之特質為重,不分晝夜地針對憲兵負責之區域進行持續性公共安全的巡邏,維持或重建地方秩序、執行法律、保護民眾人身與財產的安全,維持道路交通安全等,此外亦執行邊界警察、鄉村警察、衛生警察(管轄人、動物與環境)、安全保護等多種職責。
法國憲兵中的地區憲兵、機動憲兵、共和衛隊、海巡憲兵、空運憲兵都屬於行政警察的範疇。
3.司法警察
由於法國憲兵分佈在法國全境,對各地情況瞭解較深入,並具有法律規定的司法警察職責,因此絕大部分由法國總檢察署指揮進行的司法警察工作都是由憲兵人員負責第一線執行工作。憲兵的司法警察任務管轄範圍為法國全境,地區憲兵單位(憲兵分隊),每年投入在司法警察工作上的人力佔憲兵部隊每年三分之一的任務量,憲兵在法律授權之下負責偵辦販毒、謀殺、偷盜、金融等司法調查案件,同時也有數個憲兵的刑事專業部門在調查過程中提供協助,如憲兵刑事鑑識中心、調查組、省級司法調查組、附屬於每個地區法院中的調查大隊等。同時憲兵部隊也不斷地增進情報蒐集能力、資料的現代化處理能力、精進司法警察的人力訓練與偵查技術的改進訓練等。法國憲兵在司法警察任務上平均每年能夠偵破百分之九十的謀殺案與百分之六十的武裝搶劫案。
4.軍事警察
憲兵負責維護社會的穩定與安寧,範圍及於民間與全部的法國三軍部隊。其軍事警察職責重在預防性的保護措施,在和平時期,憲兵負責了國家重大之設施的保護任務,如各軍事基地、核電廠、核武基地、軍港、機場、彈藥庫、軍工廠等,同時為政府控制核子武器之使用與保衛,也負責了三軍後備部隊之動員與整備。在《軍事審判法》的授權之下執行軍事警察的任務,負責追捕逃兵、維持軍隊紀律等,並可應聯合國之要求進行海外維持和平任務。在戰爭與衝突時期,憲兵可藉由動員而增強其力量為平時的兩倍,其精熟小部隊行動、控制重要設施、與對外溝通的能力,使憲兵成為法國國土防衛及道路交通維持之重要角色。
5.海外任務
法國身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一員,時常應聯合國請求派遣軍事人員到情勢緊張的衝突地區,進行維持和平或軍事觀察的任務,而法國憲兵就是最常參與的一員,在波士尼亞、黎巴嫩、海地、中非共和國等地都有法國憲兵人員的身影。此外在歐洲區域內,法國憲兵也配合申根條約進行邊界人員出入境管制與貨物海關事務、代訓鄰國(如盧森堡、比利時、荷蘭)憲兵人員、在駐外法軍以及駐紮在史特拉斯堡的「法德歐洲軍團」中執行軍事警察勤務等。
綜上所述,法國憲兵之角色功能除了成立之初的協力警備治安外,亦擔任有司法、行政、軍事警察身分,以及執行其他政府所賦予之海外任務成為法國國內社會穩定的中堅力量。所以,法國國防部在一九九五年規劃了法國二十年兵力整建計畫,陸、海、空三軍的人員皆遭到大幅的裁減,陸軍由27 萬1 千人裁減至17 萬人,海軍由7 萬人裁減至5 萬6 千5 百人,空軍由9 萬4 千人裁減至7 萬人,唯有憲兵員額不減反升,將由9 萬3 千人擴增至9 萬8 千人以上,佔總軍隊員額的比例也從1995 年的19﹪上升至2015 年的29﹪,可謂是一枝獨秀。成為員額僅次於陸軍的法國第二大軍事力量。
法國憲兵雖隸屬國防部之下,由於其任務(社會治安維護、聚眾活動防處、危機事件處理、沿海區域巡防、特種勤務、重要設施防護、核子武器管制、支援陸軍作戰、訓練在鄉軍人以及國際和平任務)的性質殊異,在和平時期時以執行司法警察、行政警察方面的任務居絕大部分,其有效地執行警察的任務,使得法國不需要維持龐大且更昂貴的警察員額,而以憲兵專業的軍事訓練、紀律與優良的機動性,可以更有效地執行國土巡邏防衛、山海救難、近海巡邏、緝毒、反走私、維護空運航運安全、守衛重要軍備設施、核武基地等等不同的任務,充分地節省政府支出,又可達到以簡馭繁、權責統一的效果。到了戰時,法國憲兵協助法國三軍部隊進行後備動員,又可藉由其自身後備部隊的動員加入戰鬥。法國憲兵仍繼續在法國的內政、司法、國防與外交事務上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而我中華民國憲兵亦可說是承襲法國憲兵的制度、編制與建軍精神,再結合我國國情狀況演變而來,因此藉由法國憲兵部隊今日之發展現況,可讓我國思考在整軍裁員的浪潮下,憲兵應該走的方向為何,再據以規劃我國新世紀的憲兵。

[ 本帖最後由 lswjit 於 2006-7-21 17: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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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wu 發表於 2006-7-21 17:43:1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lswjit 於 2006/7/21 17:24 發表

本資料作者:
董天龍先生
政冶大學外交學系
戰略與國際事務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中華民國憲兵演進之研究
第二節各國憲兵制度之背景及功能
綜か壑ㄕP,而產生相異型態。我國憲兵建軍迄今近八十載,對國家整體 ...


這位董碩士是我們當年的營長,預校 + 陸官正期出身。
那幾年 333 B 在 205 指揮部任何文武評比(包含整訓、體能戰技、業務、裝檢、三講班、...)都是名列前茅。
曾因為嫌伙房做的饅頭不夠好吃而親自到伙房去指導他所謂「好吃到靠北去」(台語)饅頭的作法。

照算,應該快長角昇少將了吧!
溪湖後憲忠貞590 發表於 2006-10-13 21:10:28 | 顯示全部樓層
憲兵是永矢忠貞的,不只因為任務特別、身分特殊,更因為一直以來保有的嚴整軍風,所以才可以作為三軍的表率!這是學弟我個人的淺見,各位學長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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