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2b357 發表於 2007-1-29 22:36:30

今天是96年1月29日

我於晚間的21:00左右 分別打電話給文中分別化名為LIU跟HAO兩位舊長官

與他們洽談在我的憲兵週記紀錄完畢後 繼續推寫憲兵週記之軍官回憶錄

文中 將會同時詳述小弟當時兩位長官的大部軍旅回憶

除了將寫出他們入軍校 下部隊 以及 部隊生活的點滴

同樣的 未來的文中 不會寫到志願役之間的文武鬥爭 只朝我的憲兵週記的模式進行

因為 我個人認為 每個人有他自己的角度 自己的看法 每個人均有他的喜怒哀樂

從不同的角度 可以看到不同的世界 可以解析更多 我們一般人未曾想過的事

以人性的善良 真實的心境 來詮釋不同的想法

目前 小弟尚在洽談中 一旦成案 會再跟各位報告

如此一來 各位就不必擔心 在憲兵週記退伍後 各位就沒有新的文章可看

我將會盡我的能力 希望 能早日得到兩位長官首肯 盡快展開這未曾有人嚐試做過的連隊軍官記實

一起PO上來 跟各位弟兄一起分享

在此 報告完畢

祝各位晚安.............

---待續------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7-1-30 00:22:06

回覆 #51 a122b357 的帖子

JAZZ學長您的故事真精彩,小弟每天都在期待您的文章PO出呢:gud:

a122b357 發表於 2007-1-30 08:58:56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7-1-30 12:22 AM 發表
JAZZ學長您的故事真精彩,小弟每天都在期待您的文章PO出呢:gud:
-----------------
謝謝你的支持 我會再接再厲 繼續寫下去的

有你們的支持 是我文章寫下去的力量泉源

:handshake

sbwu 發表於 2007-1-30 12:45:24

原帖由 a122b357 於 2007/1/29 18:55 發表
亂神計畫正式登場了 此時我信心滿滿的
因為 我認為 王小姐跟TING的關聯性 絕對是緊緊的黏在一起的
我準備引用中華民國法律中的一條 來做為我今天行動的合法性

一路上 我開始跟阿彰 與皓哥說明著我昨夜的想 ...

雖然說罵髒話不太好,但還是要說
「馬的!您不當刑警真是太可惜了!」

加個分先!

a122b357 發表於 2007-1-30 12:54:23

---LV122---春安演習之二十五

當天上午 我們再度來到第一現場的大門警衛室
為的就是 解開我昨夜想到的答案 是否正確??
不問還好 這一問 果然解開了所有的疑點

"伯伯 你好"

"A~~你們好 今天又來找王小姐問案情嗎??"

"不是 今天 我們有事想請教您"

"我~~???   有什麼是我可以幫忙的嗎??"

"我想請教伯伯 那位王小姐 已經結婚了嗎??"

"結婚???~~沒有啊 那位小姐據我所知 一直是單身"

"單身 那她有小孩嗎??"

"沒有 那來的小孩 她根本沒結婚 喔~~~不對"

"怎麼了??伯伯 您想到什麼??"

"她的確是有一個小孩 至於 小孩是否她生的 我就不清楚了!!"

"那 您曾看見過她與這張照片中的男子 一同出入嗎??"

說著 我便拿著影印版通緝令上面那黑白的軍方大頭照
給警衛伯伯看

"呃~~~這個 好像喔"

"像嗎?? 伯伯 你有看見過他嗎??"

"昨天是有看到王小姐跟一名男的走出大門來"

警衛伯伯的回答 更讓我精神整個振奮了起來

"照片請您再看清楚點 臉型 輪廓 像嗎??"

"應該是他 我記性雖然不怎麼好 可是 那個男的眼神 我可記得很清楚"

"好 那 我再請教您一個問題 "

"王小姐昨晚離開住處後 有再回到這裡嗎??"

"這個啊~~我就不曉得了 我下班後 是夜班的警衛在的 所以我..."

"喔~~好 那 能否請您幫我連絡看看 王小姐在不在家"

"好 你等等"

一連串的問答 在在證明了 我昨天不是胡思亂想
我真的從王小姐的字裡行間 以及聲響的懷疑 找出了TING的蹤跡

嘟~~~~嘟~~~~

"沒有人在耶"

"她不在 好 那我知道該去那裡了"

"謝謝您 伯伯"

"JAZZ 你知道要去那??"

"我們馬上去板橋 TING住的套房 王小姐租屋處....

"如果 我沒有猜錯 她們一定以為最危險的地方 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以第一 第二現場來判斷 第二現場(王小姐豪宅)隱匿性較差...

"而且 又有警衛過濾 相反的 租屋處 人來人往 比較不受限制...

"更何況 我們昨天已經來過這裡 TING一定知道 .....

"換句話說 我猜他們兩人就躲在租屋處 ......

"剩下的 就是我昨天想過的........

"他們是警察 我們也是警察...............

"走吧 跟著我就對了"

於是 我們再度回到第一現場
到了樓下 唯一要突破的 就是把TING的房門打開

"皓哥 阿彰 你們先看著 我去找這裡的管委會主委"

"為什麼要找這裡的管委會??"

"搜索的定義 除了搜索票之外 是否還有一條??"

"你是說~~??"

"對 會同管委會主委 該里的里長 以及管區警察"

"那不就是會跟管區的派出所分掉績效??"

"我早也想過 我們也是板橋轄區的軍司法警察啊"

"我們 再加上里長 管委會主委 甚至 再請主委找房東來...

"那 ........我們便可合情合法打開TING的房門"

"嗯~~我明白了 "

"我也了解了"

"好 讓我先去找主委"

---待續----

a122b357 發表於 2007-1-30 12:55:52

原帖由 sbwu 於 2007-1-30 12:45 PM 發表


雖然說罵髒話不太好,但還是要說
「馬的!您不當刑警真是太可惜了!」

加個分先!
------------------------
這我也想過 ..............:L 但是.........

我還想多活好幾年 要是真的跑去幹刑警 我絕對會過勞死的........:xd:

痴人 發表於 2007-1-30 13:35:48

呵呵!!
JAZZ你們憲兵忙抓逃兵
送明德班
之後呢??

以前我們連上
就老是分派到這一大堆【回役兵】
連上的幹部都很頭大

印象中
曾經有一位逃兵N次的回役兵
入伍時的年齡,比旅長(陸正38期)還早咧!!
於是..
旅長特別交待我們旅部連連長諶'R
一定要讓這位【老學長】順利「退伍」
連長特別讓這位「大叔」
由二兵升一兵
並讓其在廚房幫忙

這一串的溫暖攻勢與感化
這位大叔逃了廿多年
大概也累了
民國77年
順利從本連退伍
恢復自由身分!

我覺得軍中很多人喜歡「公事公辦」
逃兵也不管其背後原因
直接發離營通後通緝
給憲兵製造未來的「業績」
造成役男、家屬、部隊及社會的困擾

如果幹部多用點心思
讓役男順利入伍、平安退伍
是莫大的功德啊!!
阿彌陀佛~

a122b357 發表於 2007-1-30 14:08:36

---LV123---春安演習之二十六

我一路沿著整棟房子走 詢問了當地在樓下的住戶
很快的 我便找到該住宅的管委會
扣扣扣............我敲了敲門 便開門進入

"嗯~~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主委在不在??"

"我就是 請問你是那一位??"

"主委 不好意思 我是板橋憲兵隊的外勤人員"

"喔~~有什麼事嗎??"

當我表明我的身份時 這位主委突然眼睛一亮
說起話來 態度也格外的客氣

"是這樣的 因為我們正在查緝一件逃兵的案件 剛好查到XX號2F 可能逃兵藏匿在此 於是...."

"喔~~你們想進去一看究竟 我明白了 放心 我會盡量協助你們的...........

"對了 忘了告訴你 我也是憲兵退下來的 我官階是中校"

"喔~~~~長官好"
(靠.........不會吧 這樣也會遇到憲兵退下來的長官 中校 我哩勒... )

"你不要叫我長官啦 我已經退伍很久了"

"長官 不管怎樣 憲兵退伍 我們也是叫學長 至於您 叫長官也不過份"

"好 好 好 有觀念 不錯 等我 我去通知房東 里長 共同打開房門"

"嗯~~謝謝"

於是 我走回剛剛的位置 等待主委 里長 房東
多方共同會師 一同開啟我們難以進入的房間

下午13:15 等了許久 甚至 連飯都沒有吃
為的就是緊張的這一刻

迎面而來的 是憲兵老長官
"來 里長 這是板橋憲兵隊的外勤弟兄 案子就是他們的"

"里長您好 不好意思 要您跑這一趟"

"那裡 我們直接進去吧"

"房東先生 麻煩您了"

"嗯~~~好"

於是 我們一群人 看著房東先生開始打開房門
一道鐵門 一道木門
就這樣 一夥人全都進了屋內

接下來 便是緊張的一刻
到底 裡面是不是就是我說的TING跟王小姐
連我自己 都禁不住的捏一把冷汗

在房東先生 正要拿出鑰匙開門的時候
一群英勇的霹靂小組 此刻衝上樓來

(靠~~~不會吧 媽的 還全副武裝勒 是誰叫來的呀??")

"呃~~請問 霹靂小組是....."

當我正問 是誰請霹靂小組來時 里長便自招了

"不好意思 是我找來的 我以為 你們是要抓通緝犯 所以我才.."

"啊~~~~"
此刻 我已說不出什麼了

房東先生靠近房門時 緊張刺激的一刻終於來臨
當鑰匙尚未插入鑰匙孔內時 門突然打開了

哇~~~~~~~~

王小姐突然從裡面跑出外面來
然後 房內傳來一陣叫罵的聲音

"他媽的 你們不要進來 一進來 我就跟你們同歸於盡"

跑出房門的王小姐 則是哭成淚人兒 一方面跟我哀求
一方面則大聲跟TING說

"TING 你不要這樣 不要這樣好不好"

"JAZZ先生 你能不能幫幫我 幫幫TING 我求求你了"

在這樣緊張的時刻 里長 房東 主委 統統退到屋外去了
(靠 真的有這麼刺激跟緊張嗎?? 全都閃的遠遠的........ )

第一現場前線部分 就只有我 皓哥 阿彰 王小姐 以及霹靂小組6位
其中 霹靂小組的小組長 一聽到TING喊著要同歸於盡便馬上下達命令

"要同歸於盡你們馬上從窗外破窗而入"

接著 我看二人為一單位 分成2個角落 準備從外進入
王小姐看到霹靂小組整個行動完全展開
便哭求我 要我救救TING

"JAZZ先生 我求求你了 救救我的TING 麻煩你了 救救他吧"

(當時 什麼叫做情到深處無怨尤 從王小姐目前的表現看來 真的...只差沒有跪下來

雖然TING是逃兵 可是兩人這樣的深切愛情 我想 任何人在場 看到王小姐真情的表現

我只能說 容易感動的人真的會掉下眼淚................ )

"王小姐 現在警察已經準備破窗進入了 唯一的辦法 就是妳把TING帶出來...

"我帶TING回去投案 這樣 對TING是最好的"

王小姐一聽我這麼說 便馬上雙手敲門

"TING TING啊TING 啊~~你出來啦 JAZZ先生願意幫你了"

"我求求你 出來 再不出來就沒機會了"

當時 我真的見識到 愛情 媽的 真的眼淚都快飆出來了
緝逃緝到眼淚都快流下來了
(媽的 真有夠不爭氣的 還好 我一直吞口水 有助於眼淚掉不下來)

接著 門終於開了 TING終於出現在我們眼前
霹靂小組礙於我們憲兵的問題 也不敢往前衝上去抓人

TING一看到我 便想要跟我下跪

"不要打我 我真的好害怕"

馬上 我以最快的速度阻止TING的動作

"停下來 你無需向我下跪你堂堂一個男人 上跪天地 下跪父母 你沒有必要跟我跪"

"來 我帶你去投案 跟我走吧"

接著 霹靂小組終於為了績效想與我們分杯羮 開口跟我們要人

"不好意思 請問你們是那一個單位?? 人犯你們這樣就要帶走??"

呵~~~呵~~~|y15|

當場 皓哥便拿出來中尉軍官的證件
以及我所出示的通緝令 皓哥便跟霹靂小組帶隊的小組長說

"不好意思 這是我們憲兵隊列管的逃兵 我是帶班軍官 這是我們的通緝令"

當場 一群霹靂小組完全的白忙一場
不過 我畢竟沒有請他們來支援 真要武裝憲兵 我們自己來就好

於是 阿彰打電話回連上 要大蜜蜂開警備車來
過不久 我們便押送TING回連上

王小姐此刻要求同行
我便也點頭 讓她隨車前去

整個亂神計畫 終於安全下莊
結束時 霹靂小組 以及該里的里長 房東眼睛睜的大大的
目送我們離去

(我想 最"趕"的 應該就是霹靂小組吧 到手的績效就眼睜睜的看我們帶走)

接下來 我便開著LIU的車子 尾隨警備車 一路回連上

在這個逮捕行動的同時 聽大蜜蜂說 營長 營POA 已經因為我們連上的緝逃成效
而在連上等著召見我們

唉!~~~又不知要說啥了?? 我粉累了 饒了我吧

四天...............嗚~~~

今晚 應該可以安安穩穩的睡覺了
先回去看看情況吧

---待續---

a122b357 發表於 2007-1-30 14:13:16

原帖由 痴人 於 2007-1-30 01:35 PM 發表
呵呵!!
JAZZ你們憲兵忙抓逃兵
送明德班
之後呢??

以前我們連上
就老是分派到這一大堆【回役兵】
連上的幹部都很頭大

印象中
曾經有一位逃兵N次的回役兵
入伍時的年齡,比旅長(陸正38期)還早咧!!
...
-------------------
通常 抓到後 不管是緝獲 還是策投 在24小時內 均必須移送該兵列管的軍事看守所

至於 當年的軍法官如何審判 我後面會有故事介紹到在成功嶺 十軍團裡所開設的軍法庭

那是我唯一看過的軍法審判

---待續---

sbwu 發表於 2007-1-30 15:07:03

原帖由 a122b357 於 2007/1/30 14:08 發表
我一路沿著整棟房子走 詢問了當地在樓下的住戶
很快的 我便找到該住宅的管委會
扣扣扣............我敲了敲門 便開門進入

"嗯~~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 主委在不在??"

"我就是 請問你是那一位 ...

忽然想起來,你們沒留人(一輛車,兩個人,一副手銬,一組無線電,一組手機與備用電池,)在王小姐家附近 24 小時盯梢嗎?

俺盯梢一次,沒半天就想撞牆了。又無聊,又不能亂跑亂看,要吃要喝要上洗手間也不方便。
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檢視完整版本: 連載-我的憲兵週記---10月緝逃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