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yuhsiung 發表於 2013-7-9 07:47:10

原帖由 isletocean 於 2013-7-8 22:50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重點是軍中的管理吧,當初我被選為憲兵,原本心中充滿榮耀,沒想到下部隊後,看見長官只會喝酒玩女人,吸毒和ㄠ陸軍,令我感到可恥,板大的討論方向錯誤了,那些會不想當兵的主要不是因體能太操,而是內部管理,那些爛學長和長 ...
您這樣指控您的憲兵長官只會喝酒玩女人,吸毒和ㄠ陸軍?!有證據嗎?當初為何不提出檢舉?我也很震驚!
尤其是吸毒一項,是我最難以置信的!

SmokeyLT 發表於 2013-7-9 08:06:25

原帖由 isletocean 於 2013/7/8 09:50 AM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重點是軍中的管理吧,當初我被選為憲兵,原本心中充滿榮耀,沒想到下部隊後,看見長官只會喝酒玩女人,吸毒和ㄠ陸軍,令我感到可恥,板大的討論方向錯誤了,那些會不想當兵的主要不是因體能太操,而是內部管理,那些爛學長和長 ...

我認為討論方向有無錯誤,可為大眾公評,這點我不爭辯。

但是你指控長官種種劣跡,希望你提出具體證據,否則含血噴人誰都會,抹黑栽贓有何難。希望發言時候多自重,不要觸犯版規。危言聳聽,殊不可取。

isletocean 發表於 2013-7-10 22:59:01

報告板大,字字屬實,事情已超過十年,已超過追訴期,我也懶得再舉證,就算能舉證也沒用,軍中文化我經歷過,在軍中比的是關係,讓我感到遺憾的是,最近新聞報導的那位被操死的士官,10年後軍中文化和管理,看來也沒多大改變,那位士官肯定是被上級交代處理的.帶有照相手機進入大門其實沒什大不了,之前我們副排長還帶女人進來睡,因為我們是軍中排,大門自己站,我講的很露骨,望見諒,但我覺得這是必需的,因為這樣才有改革動力,若一直講歌功頌德之事,恐也只是活在自己世界,不符民主精神之所在.

邱明宗 發表於 2013-7-10 23:32:00

募兵制,操死的士官,以及X理論

回覆13哨:
"我們副排長還帶女人進來睡",如此囂張的幹部,真的是憲兵之恥。
在我們服役時,一樣是軍中憲兵兼地區憲兵隊勤務,我們連長(兼隊長)老婆來探班,到晚上也不敢夜宿憲兵隊內,連長主持晚點名結束後,兩人才聯袂前往投宿旅館。

提醒:
以上引用的部份,以及學長的評論,屬於未經求證也沒有證據的空穴來風,就算是事實也毫無根據,請勿隨之起舞,引起不必要的困擾。

凡是涉及他人名譽的指控,請學長仔細讀文確定確有其事後再予以回覆,否則即是協助散布人身攻擊的訊息,也是違反版規的。

[ 本帖最後由 SmokeyLT 於 2013-7-10 10:58 編輯 ]

SmokeyLT 發表於 2013-7-10 23:55:01

原帖由 isletocean 於 2013/7/10 09:59 AM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板大,字字屬實,事情已超過十年,已超過追訴期,我也懶得再舉證,就算能舉證也沒用,軍中文化我經歷過,在軍中比的是關係,讓我感到遺憾的是,最近新聞報導的那位被操死的士官,10年後軍中文化和管理,看來也沒多大改變,那 ...

你要是沒有直接證據,是不可以這樣隨便指控的。不然每個都可以沒有證據隨便說別人怎樣,美其名叫做揭發弊端,其實卻是人身攻擊。

要講就要有證據。沒有證據就閉嘴。就這麼容易。

先前已經警告過,這是違反版規的發言,茲予以正式警告一次,再犯後果自行負責。

又即:你說什麼民主,你這樣的發言隨意人身攻擊,就是侵害他人的名譽,也就是剝奪別人的自由,這算什麼民主精神,最多算是暴民精神。

cinematsao 發表於 2013-7-11 08:28:49

曾經在關島拍過美軍的演習
美國海軍陸戰隊的小兵們
其實大多也只是18-20歲的孩子們
一個二個的言談之間還很青澀
只是在資深士官的帶領下
在戰鬥的時候表現出來的
就是精實訓練下的結果
這些美國教育下成長的孩子們
在家裡可能都是媽寶
不過
在絕對權威的資深士官底下
一個口令一個動作
沒有人靠腰沒有人懷疑
叫你爬爛泥你就爬
叫你受罰你就乖乖受罰

一個禮拜的演訓期中
最起碼我們看不到懶散的部隊
我們看不到沒自信的部隊......

萬事在人為...

li1715 發表於 2013-7-11 09:56:29

部隊或訓練中心部分,體能的鍛鍊本是以強化戰力為主,但禁閉室的目的卻不是,是略帶感化教育的操練,說難聽一點,沒有人會進去禁閉室把該地當成特部隊的操練來度日。今天 542 出人命,是陸軍禁閉室傳統以來改革的良機,若一條人命不夠喚醒長久以來的陋習,那代表陸軍長久以來玩兵的心態依舊沒變。

寧安 發表於 2013-7-11 10:28:54

原帖由 isletocean 於 2013-7-10 22:5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板大,字字屬實,事情已超過十年,已超過追訴期,我也懶得再舉證,就算能舉證也沒用,軍中文化我經歷過,在軍中比的是關係,讓我感到遺憾的是,最近新聞報導的那位被操死的士官,10年後軍中文化和管理,看來也沒多大改變,那位士官肯定是被上級交代處理的.帶有照相手機進入大門其實沒什大不了,之前我們副排長還帶女人進來睡,因為我們是軍中排,大門自己站,我講的很露骨,望見諒,但我覺得這是必需的,因為這樣才有改革動力,若一直講歌功頌德之事,恐也只是活在自己世界,不符民主精神之所在.

相信isletocean兄反映舊故事來映照今時事, 但謹提醒您; 除非詳列時間地點場合人事時地物, 不然在現今灑狗血的社會, 難不保被扭曲解釋或誤解為今日時空下的狀況, 那麼則是有不殺伯仁卻因之而死之憾, 為免節外生枝; 請要嘛... 舉證出詳細時間地點場合人事時地物, 要嘛... 我們注意小心避免成為嗜灑血者的扭曲引用之不實指控, 那將對整個社會或國軍是更大的傷害, 謝謝您!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3-7-11 11:58:37

回覆 17哨 li1715 的帖子

學長說的沒錯!
小弟服役期間,雖然沒有擔任過禁閉室戒護的工作,但連上擔任本師禁閉室的戒護工作。派駐士官一員擔任禁閉室副室長,及憲兵三員擔任戒護工作。也去過幾次禁閉室看看,旁觀過禁閉生操課與作息。
會被關禁閉的,通常是單位內的頑劣份子,一般的罰站、罰勤已經沒有嚇阻作用,才會送禁閉懲罰。因此擔任戒護的官兵,難免會有下馬威的心態,或是整頓壞份子的想法。國軍近年來不斷的禁絕不當管教,或許禁閉室是一個被遺忘的角落。
憲兵學校設有監所戒護班,招訓軍事看守所、軍事監獄的戒護官兵。不僅僅是憲兵弟兄,友軍官兵也可以來受訓。但禁閉室同樣是管理頑劣份子,雖然不像軍事監獄和看守所是軍法審理或是判刑確定的階段。仍舊是以限制人生自由及體能操練為管教目的,戒護人員的心態與專業能力,不可忽視任其亂玩亂操。
過去這樣玩、這樣操沒事,也或許過去這樣玩曾出事,但沒鬧上新聞。未來在持續忽略的話,可能還會冒出其他更嚴重的事情。
昨天新聞報導542的兩位士官長在靈前崩潰下跪道歉,小弟已透過管道請現役的友人多加注意。萬一這兩位士官長,或是其他關係人因內疚或是輿論壓力而鬧出自殺或是自我傷害。屆時可是啞巴吃黃蓮,不是拔掉兩個旅長就可以解決的.....

pzg 發表於 2013-7-11 12:22:05

http://tw.news.yahoo.com/%E5%A6%92%E6%B4%AA%E4%BB%B2%E4%B8%98%E4%BA%BA%E7%B7%A3%E5%A5%BD-%E5%90%8C%E8%A2%8D%E6%95%B4%E6%AD%BB%E4%BB%96-213000071.html

中國時報【呂昭隆╱台北報導】
軍方官員昨天表示,經過調查,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疑不當管教致死案,洪生前在部隊人緣甚好,且熱心助人。但因此讓同連士官長心裡不舒服,於是藉洪違規帶照相手機入營,好好整他一下,硬是在洪退伍前送去關禁閉。沒想到,洪竟在禁閉室身亡。
軍方表示,洪仲丘在連部受到士兵歡迎,導致士官長陳以人不爽,當天主持洪仲丘的違規士官評議會時,在其主導下決定送禁閉。另一名士官長范佐憲則配合讓洪的體檢半天即完成,促使洪仲丘在退伍前送禁閉室。
陸軍人評 提懲處10餘人
據了解,前晚是洪仲丘頭七法會,陳以人與范佐憲兩人都在場。休息時,洪母拿椅子給陳、范兩人坐,兩人突下跪痛哭,向洪母說「對不起!」洪母則扶起兩人。軍方指出,陳、范二人已調職。
據軍方調查,洪仲丘在禁閉期間,由於禁閉室還有其他同樣受處分的人,禁閉室室長、副室長及五名戒護士,並沒有特別修理或惡整洪姓下士。
申誡記過 兩旅長恐丟差
全案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並涉及刑責,國防部調查懲處本有意待十七日才核定,陸軍昨天決定快刀斬亂麻,召開人評會,自行擬出建議懲處名單,包括陸軍六軍團指揮官陳泉官中將、六軍團政戰主任簡士偉、洪員所屬的542旅旅長沈威志少將、政戰主任戴家有、管理禁閉室的269旅長楊方漢少將、政戰主任陳毅銘等十餘人,將被記申誡到記過不等的處分。其中,沈、楊兩名旅長一調職,一靜待軍檢調查後再調職。二人軍旅生涯能否繼續,面臨極大考驗。
軍方:應注意洪健康狀況
軍方指出,洪仲丘不高,但體重近一百公斤,且體能不好,禁閉期間,相關單位的確應注意其健康狀況。
軍方官員說,在洪仲丘之前,542旅已有三人因攜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而送禁閉室處分。儘管洪送禁閉並非特例,但其連隊士官長逮到機會,有意在洪退伍前,把他送禁閉室修理他,也是實情。
軍方內部有人認為,陸軍處理洪案不管在理節奏或危機因應上,都還有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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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撇開別的不說,光就第一段的內容

軍方官員昨天表示,經過調查,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疑不當管教致死案,洪生前在部隊人緣甚好,且熱心助人。但因此讓同連士官長心裡不舒服,於是藉洪違規帶照相手機入營,好好整他一下,硬是在洪退伍前送去關禁閉。沒想到,洪竟在禁閉室身亡。

我想這不叫玩兵,也不叫霸凌,這其實已經可以稱之為「殺人」了
軍方因應之道就是所謂的記過調職罷了,從這裡就可以很明顯的看出軍方的態度是什麼了...至於事實的真相如何,加害人在螢幕前「表現悔意」,螢幕後又是啥樣子..恩..

天知道囉 :c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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