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覺得這段話看起來有點怪,這是調查之後當事人自己坦承的嗎?
因他人緣好又熱心助人,所以要整他???
這位弟兄的不幸事件至今鬧的沸沸揚揚,因關禁閉出操而暴斃,新聞報導都是說熱衰竭,但據報導並沒有解剖驗屍或是其他法醫的相驗報告,所以真正的死因確定就是熱衰竭嗎?洪姓弟兄的母校也要求軍方要查明真正死因,家屬如果真的要給死者一個交代,雖不捨但應該要讓整個事情的迷團都攤開才是吧! 幾天前看到這則新聞 心中就有許許多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疑點
第一:剩不到一個月退伍已屬單位紅軍怎麼還會被整
以前紅軍發飆時 連菜鳥排長還會畏懼ㄧ下甚至私下請紅軍抽菸
第二:10多年前服役時 就可因任務需要攜帶手機 但是要經過輔導長允許
以現在手機普及率 會因只帶手機甚至MP3就會被關禁閉
並且似乎是趕在該員退伍前火速完成公文流程 進而執行禁閉處分
第三:據某家平面媒體報載 該員禁閉前曾向旅長求救
下士可以傳手機簡訊向旅長求救? 以前當兵時不要說旅長
連連長甚至營長的手機號碼都不會知道了 跳過單位主官直接向旅長求救 這不是犯了大忌
說真的 這一切內容都是據報載 事實到底為何應該只有當事人才知道
也許是向單位反映無效才跳級申訴 但或許也會因死無對證而導致真實性有所打折
只希望現役軍人的體能能加強而領導幹部能合理磨練下屬而非假公濟私再度弄出人命 國軍的某些單位的管教風氣是很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嚴重點更是病態的,最倒楣的進入病態的單位,就要忍耐和自求多福啦,我40年前服役的憲兵231營,雖然也有些令人不滿之事,但我會勸學弟們,官大一階壓死人,你們又不能改變現況,除非暴行犯上,結果是抓去關,更慘!所以要多忍耐一下,想想父母,想想前途,就可以咬著牙撐住了,可是,40年過去了,怎麼還有這樣搞死人的慘案發生?看資訊,現在有許多申訴管道為什麼不利用?怕日後被報復嗎?洪下士的慘死,主管單位,
真是,不可原諒! 如果只是查清楚,洪員的死亡原因其實不難。看新聞,禁閉室還有其他禁閉生。只要隔離談話,死亡當天的真像要搞清楚其實不難。
至於該連士官長,是不是就為了照相手機或是人緣好要整他,而送他關禁閉,只要依照規定,並程序合法。體檢報告要多久完成,文書流程要跑多久? 除非白紙黑字有規定不可時間快於多少時間。否則怎能說違法?
依據保密規定,照相手機就是管制品。軍中事可大可小。大事可化小,小事也可依法搞大。人緣好是當事人以外說的,有人喜歡就有人討厭。可不可能是其挑戰士官長的領導統御,所以單位裡其他義務役的覺得他很好?
就新聞報導,看其身材,實在很難跟體能好耐操連在一塊。看當時的菜單,實在不覺得有多操。如果除了禁閉操,沒有其他克爛飯的事情發生。同時一起接受禁閉操的禁閉生都沒事的話。只能說是該員個人的事,那大家就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 本帖最後由 pcy 於 2013-7-11 15:14 編輯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10/today-so10.htm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11/35143047/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09/238032.htm
http://bbi.com.tw/pcman/Militarylife/1GzL-Q2d.html (莫忘洪文璞)
在這邊我們先完全不要去討論同時也被關緊閉的人,有沒有一起遭受到一樣的「處罰」(事實上我覺得根據監視畫面,八成只有一個人被操)
也不去討論有沒有所謂新聞上的公報私仇有的沒的,我們就現有證據及實務面來分析
「陸軍下士洪仲丘關禁閉被操死,家人昨再到禁閉室察看監視畫面,發現洪男在攝氏三十三度高溫下跑操場、做近百下伏地挺身、仰臥起坐、開合跳,前後約一小時」
梧棲童綜合醫院急診部執行長盧立華說:「超過生理極限時,常見症狀是熱中暑、橫紋肌溶解症,都會死亡。」
基本上我不相信部隊不會不宣導這些所謂「過量訓練」的不適當,再者看了蘋果日報的內文及屍體照,我不太覺得這叫做「不覺得有多操」就是了...
雖然有鍛鍊過的人確實是可以達成目標,但是考量到該兵體能、身心狀況以及鍛鍊不足(也就是所謂欠操?)
如果今天照樣這樣「操」洪員,但是讓他分次做完,或是降低操作次數及圈數,讓他累,讓他痛!
但是不會累死,也不會痛死! 就是讓他感到身體難過這種程度!
那我覺得可以「操」,可以「玩」!
以合理的方式「弄累」他!
把他搞得「很難過」
那也就算了!這個大家多少都能夠接受! 這就是所謂的「磨練」!
在下也有遺傳性地中海貧血,以前在高中每次體育課就是全班先跑操場五圈,我每次都是吊車尾,跑了第二圈就要死不活
我當時也不知道我有這種病,雖然體育老師也很愛「操人」,但是那種看起「跑到上氣不接下氣」全身呈現「彌留狀態」的吊車尾學生
就指示用慢跑或是快步走的方式慢慢走完五圈,就算時間慢也沒關係,反正有走完就好,中途停下來休息也可以
這種訓練方式讓你要死不活,但是也達到了訓練的目的以及提升你的意志力跟精神力
但是現在情況好像不是耶!
在下令人員無視相關禁令及完全無視該員身體狀況下實施「所謂的處罰」,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那麼這不僅僅是「過失致死」而應該叫做「殺人罪」了
怎麼說呢? 在明知道對方身體狀況這樣「磨練」之下,可能會導致死亡,以及在受罰者表示身體已經不適時,完全置之不理仍繼續為之,這就叫「殺人」
你明明知道他這樣「弄」可能會死,你還「故意」這樣「弄」,然後他死了!
軍方還說這叫「過失」? 「不當管教」?
未待調查結束隨即發布「懲處」,調職的調職,記過的記過,是的就這兩種而已...恩...不解釋
再者!
洪員因「未遵守規定」導致被「最快的速度」送禁閉,並遭受「各種很有意思的操練」來「處罰」
那我可不可以也這樣說
下令「操」該員的所有當事者也通通「未遵守規定」「操死」人家了,那我可不可也比造辦理?
所有「關聯者」一律也下去被比照「實在不覺得有多操」的操練方式,全體下去「被硬操」,就算「身體嚴重不適」也完全無視
我就是要這樣弄你,你沒給我做完下次就更慘!
你說這堆人會死幾個? 如果都沒死,或是「只死一、兩個」
那我就覺得,恩!洪員真是...唉!沒路用啊!早早死好也好,只能說是該員個人的事,那大家就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人命耶! 拜託!
剛剛回家就在我臉書社團裡面看到的一些「老灰仔、中年人士」的評論訊息
「況且這種事情沒有軍官的默許 , 我不相信光靠兩個士官長(了不起是上士)就能幹的出來」
「之前還用蔑視的角度看待蔡依林堂弟不肯回營的哭鬧表現,現在才發現他是聰明的 ,當你感受到生命安全受到(中華民國集中營)威脅的時候,不要怕丟臉一定要勇敢的公諸於世,作賊心虛的人都是怕事情攤在陽光下被討論的」
:smk:
現在的囝仔兵喔,欠操啦! 一個比一個還廢!
不過喔!
現在的官喔,變態啦! 一個比一個還人格(心靈)扭曲!
http://disp.cc/m/tread.php?id=163-66Ah
[ 本帖最後由 pzg 於 2013-7-12 11:28 編輯 ] 學弟當時在中心本連~遇到一位義務役新來的士官被學長,玩到被關緊閉,當時飛鏢拔掉當狗一樣被學長操,關完緊閉一個禮拜,回來繼續當7C教育班長,只不過變得更機車,體能變的更好,學弟下部隊被連上長官及學長們好好照顧,也不會想不開,只知道如何傳承學長學弟制而且,到了我家小弟服役時,只跟我說,什麼叫學長學弟制沒聽說,只知道學弟最大(因為有申訴電話很方便),什麼跟什麼???退伍回來沒觀念過太爽<<<這一次報出不當管教致死案,應該是軍中白蘭的人吃飽沒事幹所做出來的,現在是什麼年代還在搞這種不當管教,當軍人越當越回去,好好檢討各軍種的人員,觀念行為偏差的軍人回去當老百姓,不要讓良米變成米蟲(爛掉). 前兩天看到洪仲丘先生在軍中猝死,然後國防部召開記者會的新聞,高階軍官講了一大堆話。
電視機前的我一直期待哪個將軍、軍官可以講一句話,只要一句話就可以讓許多人服氣。這句話是:
『我當了很久的兵了,全台灣也有幾百萬人當過兵,我們都知道,如果一個只剩下一個多星期就要退伍的『士官』竟然還會被多數人決議要關禁閉,即便他沒猝死,那這些決議的人、同意的人的陰暗面,也絕對比他帶一支違規的手機的問題大上幾百倍!』
但就沒有人這麼說,即便他們比誰都清楚。
剛剛看到吳念真導演臉書得一段話,你我是否也同樣看法? 如果當初有給他補充足夠水份,根本也不會死,不是不能操,要合情合理,洪仲丘是成功大學畢業,以他的學歷,退伍後找一份好工作絕不是問題,很可惜的一位年輕人,下一個重點是這會是最後一個嗎?軍中如何防止不當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