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附說得沒錯; 請憲令部長官各位要硬起來... 那施先生所犯下的傷害罪; 憲令部長官您大人們可不能也這麼地低調息事寧人給他放水過去, 不然身為執勤憲兵的官長大人們您各位就也是 "知法犯法" 啦... 請硬起來; 治兵要該法辦就法辦, 更要保護子弟兵... 對加害於子弟兵之罪犯更要該法辦就法辦~
小弟也寫信去告了御狀了; 這回是執勤憲兵忠貞職守, 可圈可點, 雖然只是單純做好憲兵份內工作, 但能在如此武德淪喪; 軍紀敗壞的世風日下... 有現役211營現役憲兵如此盡忠職守, 絕對是一股清流可圈可點, 小弟自己個人心想... 一定要支持~ 所以; 謹以本帖主題第11哨, 自己發帖的內容為御狀主體; 寫了御狀如下~
信件主旨 : 2009_0721 施昭顯不服憲兵辨證並撞傷憲兵
報告馬總統;
我是中華民國忠貞憲兵退伍之後備憲兵, 民國80年~82年服役於七海及聯指部, 關於2009_0721發生於府前之施昭顯知法犯法乙案; 謹提出報告總統, 個人心得如下(已同步發表於後憲論壇http://www.rocmp.org/viewthread. ... p;extra=&page=2 );
我看要不是現在的小學弟已比較 "善良" 了, 要是在卡炸~ 早就拉槍機; 拿著M16步槍從駕駛座窗伸進去, 用刺刀頂著左胸, 右手食指準備微扣板機, 右手姆指立即要打開保險... 同時斥令 "熄火~ 手舉高~ 下車~ " 看這位施先生還敢不敢亂搖擺... 不要命就硬闖過去讓刺刀刺穿心臟先吧~ 知法犯法的惡劣小主管; 政府機關就都是這種敗類在敗壞部門風紀與國家行政效率, 更是民脂民膏會被貪入口袋的萬惡根源; 公務人員帶頭不守法...
政府不要只敢欺負唯命是從的軍人嘛... 文官貪瀆廢物更是何其多... 除了將這位施先生要直接拔掉, 褫奪公務人員資格, 永不得採用為公職人員, 因為完全不適任, 並繳回已領薪資, 還要重重罰金, 並... 如同後備憲兵學長所說的; 撞傷了執勤憲兵, 刑事責任絕對不能了, 不能免... 絕對不能免, 而且更要將此事件列為各級機關; 案例檢討; 守法... 公務人員絕對要守法, 走到那裡就要守那裡的規則與法令, 否則就要重刑重判, 以昭炯戒~
亂世治重典, 不只武官; 文官更要嚴厲整飭, 所謂攘外要先安內, 要躍上國際舞台; 就必須要先強國強化文武百官能力與操守, 否則就會再開民主倒車如同前幾年; 每年只會花大錢在沒有建設的事務, 也就造就了文武百官上下交相賊一起A大錢; 共演海角數百億, 這種民脂民膏已不復再被俸碌於文武百官啦; 在朝大人們; 民之所欲; 請不只常在您心; 更要起而行, 好好先從腐敗百官重法重刑整頓起, 才是國家建設與國際外交並進的開始~
總統加油; 台灣加油; 中華民國萬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