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張致華 於 2006-11-14 00:10 發表
茲將國防部轉交憲令部的回文公佈
先生您好:
感謝您的來信,您所反映有關「憲兵三年半志願役士官退伍金」問題,答覆如后:
一、本部辦理退除業務之緣起,係依國防部88年8月5日(88)易旭字第16748號令核定 ...
首先感謝憲兵司令部的熱情答覆及精闢解說,讓我很想
1.憲令部的查證,與我的查證有著很大的落差,我所知道海軍也有
2.憲令部確實承認陸軍的有,因為具有士兵及士官年資,光是這點有著很大的差別
陸軍(領士)是入伍在志願士官,入伍訓是士兵,士官訓是學生,任官後加新訓,絕對符合逾3年
憲兵不是陸軍,憲校入伍訓都不算,憲校都是士官訓,所以沒有將入伍訓算在內
陸軍新訓後,是入各兵科學校士官訓(領士),憲兵是單一兵科,如何受分科教育
3.招生簡章,有矇蔽欺騙的嫌疑
行動命令下達
(一)
目前,司令部的答覆是只有陸軍有,其他沒有,現在要請各位學長同學學弟全體動員
找尋77~85年退役之海空軍3年半志願役士官,查詢是否領有退伍金事宜
以便回覆司令部人事單位,既然三軍都有,憲兵就不是當兵嗎
(二)
請參予網路連署,匯集人氣,則可12/9與司令部開座談會討論,爭取應有權益
上次反應時,司令部就說了,如果其他軍種有,就可以跟國防部反應,現在證實有了
卻又改口說,只有陸軍有其他沒有,根本就是推諉之詞,不敢正視問題的嚴重性
還在如以前一樣,推卸責任,只要證明三軍都有,憲令部*****
期望眾弟兄的努力參予 |